最近,网上曝出视频,西安地铁安保人员强行将一名女乘客拖出车厢,途中衣服被扯凌乱,物品散落一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8月31日,西安地铁官方回应称,事情起因是一名女乘客在地铁上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辱骂身边乘客,并与部分乘客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乘车秩序,地铁安保人员才将女乘客带离车厢,但期间乘客反应激烈,拒不下车,为了确保行车安全,车站工作人员及时报警协助处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情发生后,西安地铁陷入了舆论讨伐中,而关于地铁保安的职责边界问题,也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目前,官方回应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子事件:西安轨交7人被处理,涉事保安已经被撤职。

先说我的观点:

乘客、保安员、地铁公司、保安公司各方都有责,但一码归一码。乘客违反的是公共场所乘车秩序,保安员履职存在问题,保安公司管理失职,地铁公司处置不力。

涉事保安员的责任问题。

西安地铁事件最后的通报中,似乎并没有按照大家预期的方向发展。可能不少人看到这个通报会感到“失望”:因为当众“扒光”女子衣服的保安员,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处罚,至少得有个象征性的拘留吧?

公安机关认定的这名保安员的行为性质是“尚不构成违法犯罪”,只是“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所以并没有给予治安处罚,而是从保安服务管理的层面,责令他所属的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

什么意思呢?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是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单位,而保安员的具体管理权限在保安公司,所以公安机关要先责令保安公司来对他进行停职。停职以后,“依规调查处理”依据的就是《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保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但值得注意的是,《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保安员违法的责任,从轻到重依次是“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吊销保安员证”“治安管理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既然公安机关认定涉事保安员没构成违法犯罪,所以这些处罚措施可能都用不上。

那从保安公司的角度来说,保安员作为员工,公司最严厉的权限可能就是开除了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总的来说。

官方的处理意见,其实主要还是保安公司和地铁公司管理失职的问题,核心在管理问责。毕竟,扰乱地铁乘车秩序的行为不能纵容,西安地铁及保安要改进的是工作方式和方法,而不是行使维持秩序的职责本身,该管还是得管,只不过要以合法合理文明的方式来管。

需要注意的是,保安员目前是被停职并由保安公司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调查处理。女乘客仍保留民事追责的权利。

其实,最核心的是,各方没有把握自己的边界和底线,而一旦越了界,那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起事件中,是很难构成猥亵、侮辱的,因为猥亵和侮辱违法犯罪的定性,需要以故意为目的,在当时的情况下,保安的强制行为是为了达到保安所以为的维持秩序的效果,可以说是在方式上存在不当,但难说是故意猥亵、侮辱。

所以,没法以涉嫌猥亵、侮辱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