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忠信公证处受理了由甘州区人民法院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强制执行保全证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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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被执行人于、李夫妻二人向李借款50万元,但始终未向李某偿还借款,李某起诉至甘州区人民法院,2017年7月,甘州区法院做出判决,判令于某夫妻二人共同偿还李某借款本息合计52万元,但二人仍未按期履行,李某遂向甘州区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执行中,执行干警发现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下落不明,遂决定依法对于某夫妻二人的房屋进行司法拍卖,但两次司法网拍均流拍,在执行申请人接受以流拍价抵债的情况下,甘州区法院发出公告,限令被执行人限期将涉案房屋腾空,依法交付于申请执行人,公告期满后,执行干警开始启动强制腾房工作。

为了保证此次强制执行顺利进行,维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强制执行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减少执行争议,甘州区人民法院邀请张掖市忠信公证处办理执行财产清点保全证据公证,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

张掖市忠信公证处收到甘州区人民法院的邀请函后,依法对申请人主体资格及保全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2021年8月27日上午9时,公证人员与甘州区人民法院、甘州区检察院及甘州区人民法院邀请的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共同来到被执行房屋内,由甘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每个房间内存放的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公证人员对上述执行清点过程进行监督并全程摄像。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清点、登记、拍摄,顺利地完成了此次强制执行任务。

今年以来,张掖市忠信公证处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参与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努力在工作中做好“定分止争暖人心”,至目前共办理此类公证共5件。本次张掖市忠信公证处助力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不仅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后顾之忧,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