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主城区部分封闭小区(自然村)

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83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对连续封闭满21天(自然村)[以最后一名确诊病例离开小区(自然村)之日计算],且24小时内核酸检测全员阴性的封闭小区(自然村),从核酸检测后第二天起调整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1、实行“每户每3天限一人”进出小区(自然村)。

2、居民须自觉服从小区(自然村)统一安排,分时、分区、分楼栋有序进出小区(自然村),不扎堆、不聚集。倡导非必要不出户。

3、居民出入小区(自然村)、进入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均须戴好口罩,测体温并查验出入证、苏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外时间限3小时之内。

4、非本小区(自然村)人员不得进入本小区(自然村)。涉及市政服务、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生活保障等国计民生行业和疫情防控岗位人员凭通行证出入小区(自然村)。

5、从隔离点返回人员,须严格执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的规定,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做到“足不出户”。

6、各地各级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细落实“外防输入”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具体调整小区(自然村)名单由各区(功能区)指挥部分批通知。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日

来源:名城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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