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2号文件精神,全力抓好2020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指导意见》26号文件要求的贯彻执行,确保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在全省落地见效,8月31日,省医保局在商洛市召开落实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现场推进会。来自全省医保系统和商洛市部分医疗机构共78人参会。副市长权雅宁出席会议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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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省医保局通报了全省落实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情况,西安市、商洛市和延安市洛川县医保局分别介绍了落实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医保资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经验做法。会议还向商洛市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合格以上的医疗机构兑付激励资金373.54万元。

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江城指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多赢之策;推动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地,是持续做好集采扩面增量的关键举措。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抓好集采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落实,用实际行动推动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称赞商洛市医保局在人少事多工作量大的情况下,不等不靠,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作为,较好地落实了首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最后,温江城同志从宣传上加大力度、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加速推进三个方面,对全省下步工作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还邀请省卫健委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与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现场答疑。(作者:樵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