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等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全文。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14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1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21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1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5,038.1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99.72万元,合计5,137.86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1年半年度末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137.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747.24万元的16.18%。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房地产开发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 应收中央企业及国有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 应收非房地产开发民营企业及个人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5 应收关联方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投标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甲方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政府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6 应收其他押金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7 应收员工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8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应收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客户未到期工程款及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2 应收房地产开发企业客户未到期工程款及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3 应收中央企业及国有企业客户未到期工程款及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4 应收非房地产开发民营企业及个人客户未到期工程款及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5 应收关联方客户未到期工程款及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 应收质保金、应收工程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2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减值准备的计提金额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4,360.45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半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4,360.45万元。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一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1年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35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07.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5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24.3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753.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12,670.9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4月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4,453.1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453.10万元;

(2)2021年1-6月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5,494.5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12,511.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983.52万元。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5,494.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1,853.9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640.5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2,171.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16.9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354.2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并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4年5月6日,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6月1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投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绍兴银行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亚厦产业投资在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2073473500010)。本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6月1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虞支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亚厦幕墙在交通银行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94899991010003015139)。本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1,853.9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浬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1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