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经常会有渔民发现一些“不明装置”,这些被渔民意外打捞起来的奇怪物体在被送到安全部门后,绝大多数最后坚定都是“间谍装置”,又名“水下潜航器”。境外一些国家利用这种低成本的东西,在中国近海收集水文信息和检测过往的船只,对中国造成严重的危害。针对这种情况,海事局最近发布了新的公告,规定以后五类船只进入中国领海必须要报告,不然中方有权根据法律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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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观察者网8月30日的报道,中国海事局在官网发布了一篇新的公告,要求包括潜水器、核动力船只和携带放射性的船只在内的五类船只在进入中国领海前先报告,否则有权根据中国法律没收。海事局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很大程度上和美国最近几年的恶劣行为有关系。海事局规定的五类船只中,仅核动力这一项美国还没有行动。其他的比如潜航器、污染船只、放射性船只这些,美国都有在中国近海干过坏事。这些船只不仅仅是搞军事情报,充当间谍装置,同时还污染沿途环境伤害周边居民健康,恶行罄竹难书。

美国人一方面满世界的宣扬保护环境,却又想尽办法地破坏其他国家的环境,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将污染物在公共海域倾倒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将携带污染物的民用船只开赴中国领海,进行偷偷排放,这种下作的事情也干过。在祸害别的国家这一块,你的想象力绝对跟不上美国人的思维,简直就是离谱。“水下潜航器”这种间谍装置也是美国人搞出来的,网上能够搜到很多的相关新闻,出海捕鱼没捞起来两个美国间谍装置,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个老渔民。美国以这种低成本的方式,大面积的在中国近海从事污染环境和间谍的行为,已经到了不得不去重视的程度。对手远远要比我们想象的狡猾和无耻得多,应对这种不间断地骚扰,需要很高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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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和定规矩这两项手段,是近两年中国在回应不友好国家琢磨出来的两套杀手锏。在和平时期,美国等国家的骚扰往往是非常有“分寸”的,这种“分寸”体现在你为此大动干戈不合适,又无法坐视不管。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明码标价”,先表态中国将会对这些行为采取怎样的措施,然后等着对手自投罗网。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勿谓言之不预也”,不要怪我们提前没打招呼。之前的《国安法》是,后面的《反外国制裁法》也是,现在海事局的最新公告更是,这些都是提前画好了红线,以后好“依法办事”。后面再来“无主船只”,中方可以按照法律直接拖走,这就是公告的意义。

明面上中美的矛盾很多,背地里中美暗自较劲的地方更多,毕竟是涉及两个大国的兴衰。美国现在已经是在不动武的情况下,无所不用其极,就是想要“整垮”中国,或者拖缓中国发展速度。怎样在不完全撕破脸的情况下,用最合适的方式回应美国的下作行为,这对中方决策者是很大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