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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排队等待进行核酸检测。资料图

8月27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优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降低疫情防控和社会运行成本,减轻群众负担,决定调整我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具体调整如下:“250403066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项目价格由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80元/人次和二级及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72元/人次统一调整为60元/人次(含检测试剂);“250403066b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0混1)”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为每人次15元(含检测试剂)。《通知》要求,以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各医疗机构执行价格下浮不限,开展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此外,我区各市(地)医疗保障局、卫健委要督促本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记者了解到,该《通知》自8月29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该《通知》不一致的,以该《通知》为准。

■新闻+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项目名称: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项目内涵: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根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标准品、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荧光扩增,进行定量分析,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资讯。

计价单位:人次

最高价格:三级公立及二级及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均为60元

项目名称: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0 混1)

项目内涵: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根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标准品、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荧光扩增,进行定量分析,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资讯。

计价单位:人次

最高价格:三级公立及二级及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均为15元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