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关注"岳阳最新资讯"

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件,该案是岳阳市首例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的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到3月,被告人易某某等人出资经营KTV,在此期间被告人冯某某以高工资,报销车票、提供接送等方式, 诱惑十余名外地未成年少女来汨从事陪酒、陪聊等有偿陪侍活动,被告人冯某某负责管理队伍。2021年3月,公安机关查获该KTV。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易某某、冯某某违法组织多名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进行营利性陪侍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其行为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在陪侍过程中面临人身被侵害的现实风险,也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应依法惩处。

根据本案事实, 依法判决被告人易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决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需要呵护的嫩苗,照料、教育、保护和监督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本案中,汨罗法院精准定性,依法打击治理娱乐场所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现象,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的体现。2021年,汨罗法院成立了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审判工作迈进新阶段,也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家庭、学校、政府等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来源: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享出去,让更多人快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