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凌晨,扬州市发布了两个通告——调整主城区封控小区(自然村)管理措施的73号通告和调整主城区封闭小区(自然村)管理措施的74号通告,在第31场疫情防控专题发布会上,扬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许林灿对此进行解读。

许林灿说,这两个通告,是在之前调整了部分乡镇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继续对主城区封闭小区和封控小区的管理措施进行的调整,在坚决守护好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精准调整,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从8月29日起到9月1日,对主城区封控小区(自然村)管理措施分期分批予以调整。调整条件为:小区内居民核酸检测全员阴性、日常管理规范有序;调整顺序为:按照距离封闭小区(自然村)远近,由远及近,渐次予以调整;调整后管理措施为:实行“每户每3天限一人”进出小区(自然村),出行区域原则限于所在区或功能区范围内。

对连续封闭满21天的封闭小区(自然村)[以最后一名确诊病例离开小区(自然村)之日计算],从29日起调整管理措施,由“足不出户”调整为“足不出小区”。

封闭小区调整到“足不出小区”一段时间以后,以及封控小区在9月1号之后,会根据疫情形势和具体情况,研判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在做好防控的同时,进一步减小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交汇点记者 顾敏 周晶 李睿哲 洪叶 杨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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