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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 “两系统一平台”上线!

作者:吴晖

近日,山西省地方法人银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监测系统、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建设‘两系统一平台’,是山西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地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穿透式监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山西省省长蓝佛安对此表示道。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业改革发展,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重大任务来推动全省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特别是今年以来,山西先后召开省政府金融服务业座谈会、全省服务业提质增效推进大会,山西省委书记林武对全省金融服务业发展提出新要求,旨在推动山西金融生态进一步优化,金融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进一步发挥。

据了解,截至目前,山西省共有金融机构1182家,其中银行机构212家、保险机构54家、证券机构43家、地方金融组织873家。为进一步完善“一竿子插到底”的穿透式监管,实现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山西充分汲取全省金融风险防控经验教训,在中央垂直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建设了“两系统一平台”。

“两系统一平台”主要针对地方法人银行、地方承担监管职能的类金融机构及非法集资领域,通过建立若干监测指标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监测预警,构筑地方金融风险“防火墙”。这既是山西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全省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其中, 建设地方法人银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是山西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基础性工程。该系统通过经营逐层穿透的监测方法、五维度79项指标的监测体系、红黄牌预警的监测机制,实现了个性风险与共性风险、趋势分析与即时预警的统筹兼顾。

建设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监测系统 ,主要是将金融局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的原有业务系统进行整合、升级、改造,具备了对99%的地方金融组织按日抓取业务数据的条件,及时获取地方金融组织的第一手经营信息,以专业化模型开展穿透式风险分析,实现将财务报表分析为主的事后监管模式,升级为行为监测为重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管模式,全方位提升风险监测手段。

建设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 ,是落实国家处非联办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是通过建设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弥补线下监测手段单一、效率较低的不足,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线上线下”全覆盖监测预警,推进处置非法集资由事后打击向早期防控、打防并举的全链条治理格局转变。

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蓝佛安强调, 一要充分发挥“两系统一平台”在穿透式监管中的关键作用 ,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金融安全稳定运行中的职能作用 ,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三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金融风险防控中的主体作用 ,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建立业务发展与风险内控平衡机制,完善内审制度,强化行业自律。 四要充分发挥金融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增加普惠金融供给,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持续推动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国华表示,下一步,山西省金融系统将加快建设金融基础设施、强化金融科技系统运用、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举措,丰富三个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监测效果,不断提升山西省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金融业在山西转型发展蹚新路中更好地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视频来源:山西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