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

通 告

鉴于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趋缓,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恢复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政务服务大厅、文化娱乐场所、游泳健身场所、车站、景区、宾馆、酒店、个人诊所、餐饮服务单位等经主管部门批准,有序恢复正常经营。开业前必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工作人员凭“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上岗。所有进出人员需严格执行扫码(登记)、测温、戴口罩、出示疫苗接种证明等防控措施。

二、城市公交、县乡客运班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恢复正常运行。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温、戴口罩、查看疫苗接种证明等防控措施,控制乘车人员数量,落实一车一消毒,保持通风等措施。

三、公园、广场、露天运动场、体育场馆等群众休闲运动场所有序对外开放,解除封控措施。有关管理机构要加强场所清洁消毒,并根据人员入场情况适时做好流量控制。

四、强化重点人群管控,继续严格执行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汝人员“14+7”隔离管控措施。

五、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要求,在宣传教育、场所管理、人员排查、环境消杀、安全生产等方面,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指导监督,对不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单位可依法采取暂缓营业、责令停业等措施。

六、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应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尽早形成全民免疫屏障。

七、广大居民要保持健康生活习惯,加强个人卫生及防护,自觉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用公筷、不聚集,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汝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26日

编辑:万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