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近期瓜不断,湖南卫视主持人钱枫又被人举报两年前涉嫌强奸,尽管警方行动迅速,立马就发布通告,当年是因为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强奸犯罪事实才作出不立案决定,但举报者并不认同,并决定再次报警。
在这个不停反转的时代,仅凭一方的言论,我无法证实真伪,更何况当时警方是联合检察机关一起调查,才做出的决定,至少在当时看来确实是证据不足证明其中有强奸犯罪的行为
。
不过,我想借这个机会聊一聊自己比较熟悉的地方,即女方在申诉里提到强烈怀疑酒中被人下药
。如果其所说为事实,那么最应该做的事,就是在报警验伤的同时,可以要求做一个体内药物成分检测。
需要说明的是,用来“迷奸”的药物,例如最著名的“听话水”GHB在血液中的代谢非常快,检测时间不能超过3到10个小时,所以此类案件,受害者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以及
去医院验伤并做检测。
如果体内检测出“迷奸药”成分,那么至少可以得到一个违背女性意愿发生性关系的有力证据,其次还可以让警方追查对方是不是惯犯,或许在其家里会有新发现。
不过,女方如果确实被人下了药,那么也会存一个问题,即会缺失一段记忆,也就是所谓的“断片”。因为“迷奸药”大多数是临床上的镇静安眠药,服用后会产生顺应性遗忘,即服药之后一定时间内无法产生新记忆。
顺应性遗忘:即在医学上,服用药物后一定时间内无法产生新记忆的一种效应。这种作用的好处在于可以用来减少术中知晓的问题。所谓术中知晓,指的就是在全麻过程中发生意识的恢复,从而感觉到疼痛。一旦病人发生这种情况时就会产生极大恐惧,造成手术困难甚至死亡。
那么喝了被人下药的酒水饮料,受害者一般会有哪些什么表现?从已知的一些用来“迷奸”的药物或毒品来看,无非就是以下几种:
亢奋发疯
这种表现一般出现在音乐劲爆的迪吧,受害者喝了人渣混入摇头丸的酒水饮料。摇头丸是一种具有兴奋和迷幻作用,可溶于水的毒品,在欧美又被称为“迷魂药”。
喝下含有摇头丸的酒水饮料,人会长时间处于亢奋的状态,头和脚会不由自主地随着劲爆的音乐摆动。有时候还会做一些匪夷所思的发疯之事,亢奋过后就陷入迷幻状态,任人摆布。
幻觉迷糊
这是酒水饮料中混入了K粉,喝下后的一种表现,由于这种毒品能让人产生幻觉和陷入迷糊状态,又溶于水,很早就被不法分子用来犯罪,因此K粉又有“失身粉”、“强奸粉”的外号。
K粉混入酒水饮料味道非常怪,不法分子通常会在受害者有些醉意之后,才会添加。原因是一来受害者此时已经丧失了警惕之心,二来受害者味觉、嗅觉已经麻痹,感觉不到怪味。
昏昏欲睡
这是目前最泛滥的“迷奸药”服用后的表现。所谓的“迷奸药”,其实就是一些具有强效催眠作用,且受国家严格管制的安眠类药物,例如GHB(γ-羟基丁酸)、蓝精灵(氟硝西泮)、三唑仑。
受害者喝下含有“迷奸药”成分的酒水饮料,很快就会陷入昏昏欲睡的状态,不仅如此,还会出现“断片”的情况,即受害者醒来之后,会对之前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此外,这些“迷奸药”一般混合在酒精中,因为效果更强烈,但这也容易导致受害都会因药物过量中毒而死。
“醉酒”状态
下药毕竟风险大,有可能导致受害者死亡,因此,一些胆小的人渣不敢随意使用,他们会选择风险较小的方式,例如将受害者灌醉。
醉酒在很多人的概念里,是由人的酒量决定,但实际可以通过作弊达到,例如一些捡尸专用的“烈酒胶囊” 。
以上为受害者喝下被人下药的酒水饮料的真实反应,那么这位举报者的怀疑是不是有可能,大家可以自行判断。
最后说说几点被人性侵后,性侵受害者正确的一些做法:
1、被人性侵后,应该要第一时间报警,千万不要先去洗澡,即使对方使用了安全套,依然有办法检测。
2、如果怀疑对方是在酒中下药,导致自己意识不清醒,那么在报警验伤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做一个体内药物成分检测。
3、认定对方是强奸,报案之后就一定要坚持到底,警方作出不立案决定,不要随便签认可书,可以先找律师,再做决定。
4、事后,不要与对方过多联系(别想着套话,对方也不会这么傻),更不要有金钱来往,不然就变了性质,这也是一些老手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