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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向上》又出丑闻!钱枫被公开举报性侵:女方疑晒出实锤证据

一、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小艺自曝被知名主持人钱枫强奸

8月24日,网友小艺自曝称两年前被湖南卫视主持人钱枫强奸。小艺称:钱枫曾多次邀约,但从未相见,直到2019年2月钱枫再次邀约吃饭,当晚被钱枫劝喝了很多果酒后不省人事,怀疑被下药。随后被带回家,直到第二天早上发现被强奸。据小艺描述,钱枫曾以转账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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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段爆料中提到,女孩当时是报了警并且有检查报告,结论是“下体撕裂伤”,但为什么没有下文?一般而言,“下体撕裂伤”是否必然是因为强奸导致,还需要法医学的意见和相关证据印证。如果警方程序合法合规的话,案件没有进一步的处理结果,有可能是证据不足。

平时我们会说,性侵害如果时间过去太久了,证据灭失,追责和维权难度就很大。但这个爆料中,女孩报了警也做了检查,固定了一些证据,但最终还是通过网络爆料的方式来维权,其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难言之隐。

事情的发展程度超乎了人们想象。

二、小艺再次拿出”证据“!

此后,网友小艺还在微博上公布了一段监控视频。据监控中显示女方摔倒在地上,被一名男子拖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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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段视频让不少原本站中立派的网友偏向了网友小艺一方。

但,我们可以看到,这只是其中“部分视频”,也就是一个片段,当事人手上的“料”肯定不止这些。任何诉诸舆论的维权,背后必然有难言之隐和无可奈何,不然谁会愿意撕碎尊严,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既然是性侵,当事人手上又有不少证据,为何案件处理没有下文?目前还没有官方的回应,我们暂时也没法下定论。理论上来讲,刑事案件对证据的要求非常高,而且能定案的证据,必然不是单一的、孤立的,比如爆料中提到的体检报告,比如曝光视频中的画面,除此之外,还需要很多类似的片段,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这跟我们在微博上吃瓜完全是不同的逻辑。

所以,时隔两年多,当事人仍然选择在网上曝光,这背后必然存在一些法律上没有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我们需要一个答案。

那么,面对波涛汹涌的舆情,警方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吗?

三、上海警方闪电回应

警方回应的也很迅速,当晚就发布了警方通告,称:根据情况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强奸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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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强奸犯罪事实”,不等于真的没强奸,只是暂时在法律上没法立案追责而已。后续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有新的证据能指控强奸罪;另一种是,疑罪从无,没法追责。

事实上,像这类因为证据不足甚至没有证据证明强奸犯罪事实的,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刑事案件对证据要求非常严格,所以司法机关必须慎之又慎,疑罪从无,这也是法治文明的体现。

从警方通报可以看出,女生在警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签字确认,并且没有申请复议,放弃了法律上的救济权利。这可能是认知问题,毕竟普通人对法律程序的了解有限;也可能是,当事人也认同为在法律上追不了责,而事情发生两年多之后,又选择在网上曝光,可能是受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性侵案件的影响。接下来,她仍然可以继续向警方提交材料进行控告。

而不管是哪种可能,如果女生没有撒谎,这次的舆论,或许不一定能实现对钱枫继续在法律层面追责,但它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尤其是恰逢当前这个时机,会从另外一个纬度,让钱枫付出代价。

四、疑点重重?谨慎吃瓜

目前,钱枫一方尚未给出任何回应;据@湖南卫视 消息,湖南卫视关注到主持人钱枫的相关舆情,正在紧急核实了解中,并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在调查结论出来之前,频道暂停其一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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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闻越来越多反转的今天,我们吃瓜应该更谨慎,此事仍然存在着不少的疑点,小艺在爆料中提到,钱枫曾当着警察面承认强奸,如果一切属实,为何最终警察还是没立案呢?

作为律师,我给出一点我的个人猜测。

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是“重证据轻口供”的,只有口供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是不能认定犯罪的;相反,没有口供,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是可以定罪的。

道理很简单,刑事审判决定一个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避免主观性的东西来断案。否则,法律就存在重大漏洞,就会有极大的风险。要是任何人自认有罪就给他判刑,会出现很多顶罪的,或者为了其他目的,去认罪,然后被判刑。法律规定了,如果错误羁押,或者判错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这样的话,就会有人把认罪做成生意,做成谋财的手段,那社会岂不乱套了?

本案后续如何,目前还不算定论,如果小艺能够提供足够证据,或者公安机关后续发现可以定罪的证据,仍然是可以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等待一个全面的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