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一千那可都是”铁饭碗“,只要不违法犯罪,不犯什么原则性的错误,一般都能安然退休,享受退休金。但是如果是公务人员或者是事业单位人员违法并且被判刑了,他们的养老金还有没有呢?如果有的话应该怎样计算呢?
其实也分为几种情况,在职公务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触犯刑律,被判刑的话,工作肯定是保不住了。而且一旦被判刑的话,服刑期间是不能缴纳养老保险的,也就是服刑期间的养老保险将会中断,刑满释放之后,在符合缴纳养老保险的前提条件下,还是何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其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与刑满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这里特别要注意一个表述,”不含视同缴费年限“,何为”视同缴费年限“呢?因为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金其实就是前几年才开始的。从参加工作开始,到实际开始缴纳养老金的中间的年限,称之为“视同缴费年限”。刑满释放人员这一段年限是不能计入缴费年限的,所以能够合并计算的年限就比较少了。举个简单的例子,一名公务员,视同缴费年限20年,实际缴费年限5年,被判刑之后,重新计算缴费年限的时候,只能计算5年。
那么,像题主问的这种情况,退休之后被判刑,对养老保险会有什么影响呢?首先,退休之后被判刑,在服刑期间 ,是肯定不会发放养老保险的,毕竟服刑期间也不需要养老金维持基本生活。而且为了表示对犯罪人员的惩罚,服刑期间的养老金也不会随着国家养老金统一的调整而调整。
对于依靠退休费生活的刑满释放人员,如果取消其退休费,让其退休后生活没有保障肯定也不现实。依据2012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年69号文件),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因此,也就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工作人员会受到降低退休费待遇的处分。期满释放之后,养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标准从申报续发的次月起发放,之后的养老金调整按照本人执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上面的相关规定来看,退休之后被判刑,刑满释放之后,是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的,只是服刑期间养老金不能发放,也不会调整标准,释放之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但是有可能会面临降低标准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