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7期文化产业评论

东京奥运会让我们认识了中国一批新生代奥运小将,他们一时间火遍全国,收获了无数的夸奖。而夸奖的同时,也有些人看到了其背后巨大的商业价值,不顾吃相,抢注他们的姓名作为商标。近日,中国商标局就发布了关于依法驳回有关恶意注册奥运健儿姓名、别名的商标申请的通告,这又唤起了我们对恶意注册名人商标的过往记忆。被抢注姓名商标的人大致可分为作家、科学家、演艺人员和网络红人,而无论哪种,恶意抢注的吃相都太过难看。究其原因,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分析认为,一是我国法律未禁止人名用作商标,二是商标交易的利润丰厚,三是当前对恶意抢注所开的罚单金额不够多。而抢注名人姓名商标屡禁不止,看似是人们产权意识在增强,但其实折射的却是有些商家毫无底线,给名人本身、商家、社会都造成不良影响,这种错误的产权意识比没有更可怕。

作者| 栀晞、陈爽(文化产业评论作者团)

编辑| 斯琴

来源| 文化产业评论

正文共计4617字 | 预计阅读时间1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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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红婵被抢注商标:商标“碰瓷”为什么这么容易?

2020年东京奥运会在一篇欢呼和掌声中落幕了,但奥运会的余热并未消退......

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依法驳回“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将“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的商标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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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杨倩全红婵商标注册申请被依法申请驳回#冲上微博热搜第2位。

中国奥委会也发布郑重提示:“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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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奥运健儿商标这种“流氓行为”也被“央视网”“人民日报”等点名批评,直言“恶意抢注吃相太丑”!

除此以外,像刘翔、姚明、易建联、林丹、孙杨、宁泽涛、朱婷等运动员的姓名都曾被抢注商标。

而不仅仅是奥运健儿,但凡是有“热度”的人物的姓名都难免碰到这种“流氓行为”,抢注公众人物姓名商标也早已成为一门灰色生意,频频出现,一系列操作令人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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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姓名商标注册乱象

在利益的驱动下,名人姓名商标被抢注早已成为乱象。被抢注姓名商标的名人大致有以下几类:

△名人姓名被抢注商标(不完全统计)

一是文坛名人。知名的作家往往也会为“名”所困。2012年10月,我国知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也是首位中国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得知莫言获奖的消息后,国人欢呼雀跃,但就在欢呼之余,人们惊讶地发现,早在六年前,就有人注册了“莫言醉”白酒商标,后被一家知名企业以高价收购。这一事件让众多商家看到了里面巨大的利益,于是纷纷开始用莫言的名字注册商标,比如 “莫言”T恤、“莫言”设计、“莫言”文房四宝等。

△被驳回的某酒类企业商标

二是科学家。科学家在社会上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对人类和社会的进步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因此,以科学家的姓名作为商标会在无形中增强品牌的权威性,能够轻易地获取公众信任,如2015年屠呦呦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后,在国内外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因为这是中国科学家首次在中国本土进行科学研究而获得的诺贝尔科学奖。

但同时人们也发现,早在2012年,“屠呦呦”三个字就被人申请注册了商标,并在2013年4月成功注册,有效期限至2023年3月,为国际商标分类的第5大类,该类别下的商品及服务包括补药 (药) 、消毒剂、医用药草、药物胶囊、医用营养食物、空气净化剂、杀虫剂等。到现在,在企查查搜索“屠呦呦”,还可以看到在2015年也有很多人注册这一商标,类别囊括医疗、食品、用品等,不过都被依法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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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演艺人员。凭借较自身的人气和流量,演艺人员一直是各大商家追捧的对象,其姓名更是“香饽饽”。以他们的姓名注册商标,一旦注册成功能迅速地获得公众目光,打开市场,实现商业变现,还能吃上粉丝经济的红利,因此,演艺人员姓名商标抢注现象更是数不胜数。比如“杨幂”被服装、珠宝、金融、园艺等公司抢注;“毛不易”被啤酒、餐饮、医疗等公司抢注;“杨颖”的英文名“Angelababy”被茶叶公司注册为商标,恶意营销等。

四是网络红人。媒介时代催生了网红经济,许多普通人因某一特质在网络翻红,比如之前因为一则微笑视频爆红的少年丁真、“不讲武德”马保国、短视频UP主敬汉卿等都被抢注了商标。

还有一些与红人有关的网络热词,如最近大家都在玩的“高质量”梗,徐勤根的一则“人类高质量男性求偶人类高质量女性”的视频意外走红,在人们还在网上调侃时,就有商家注册了“人类高质量男性”这一商标,国际分类为服装鞋帽和广告销售。

如果你以为以上商标抢注名人姓名行为已经够乱了,但是还有更乱的!

所谓抢注名人姓名商标,无非是看重了其名气,而有些名人却是要打上引号的。

“吴亦凡都美竹事件”随着吴亦凡被批捕算是告一段落,然而没想到的是,吴亦凡居然还有最后一点“价值”!

由都美竹文案中爆出的“吴签”一词竟成了商标注册的热门,目前已有超30家商家注册了该商标,正在申请中。

同时,该事件的女方姓名“都美竹”,也在被很多商家注册,涉及种类繁多。另外还有申请“美竹吴签”“见亦思签”等商标的。

以上这些各式各样的商标注册可谓是“乱花渐欲迷人眼”,让人不禁发问,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乱象行为呢?

恶意抢注行为何屡禁不止?

从以上分析来看,商标注册搭名人便车的乱象发展已久。而针对商标实际注册与使用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我国商标法也在不断修订,从1982年至今已修订过四版,现行的商标法是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的第四版。

2021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文件,决定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活动,指出工作重点第六项就是打击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行为。

那么为何严格规制之下,恶意抢注名人姓名为商标的行为还是屡禁不止呢?

首先,出售、转让商标等本就是一门生意,且利润空间很大。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的规费清单显示,受理商标注册的费用为300元,限本类10个商品,受理商标延展的注册费也仅需500元,这些相关的注册、变更、延展费用均在百元、千元范围内。

再结合商标注册流程来看本次事件,商标注册首先要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再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则会被依法驳回。

而随便在网上搜一搜“购买商标”,就会出来一堆商标购买、转让和交易的网站,这些商标从几千到几千万售价不等,相较商标注册,利润翻了许多倍。

再比如2015年10月,俞春永所在的河南九曲坊酒业有限公司将《花千骨》中的新词“洪荒之力”注册成商标。而后,2016年奥运会期间,运动员傅园慧采访中将“洪荒之力”带火成网络热词,许多人前来咨询俞春永转卖商标一事,最终,2017年12月,商标转让顺利,当初包括注册费和委托代理费等一共花了1300元的商标最后以100万卖出。

如此看来,注册名人姓名商标的成本是很低的。只需要花几百到1000左右的申请费用,即使商标被驳回,也损失不大,而一旦注册成功,巨大的利润就会滚滚而来!这种低成本、低风险、高利润的生意还能不做?

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名是可以注册成商标的。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比如大家熟知的李宁品牌就是“体操王子”李宁于1990年创立的专业体育品牌公司。

而公众人物的名字与一般人的名字又具有不一样的内涵。名人本身就带有经济价值,人们通过名人姓名容易将商品与名人本身联系起来,这也是很多品牌愿意请明星名人当代言人的原因之一。

同样地,部分商家对名人姓名抢注的背后,其实在意的是利用名人姓名背后的巨大经济利益,为的是“搭便车”名人符号的热度、影响力光环。而一旦名人姓名被恶意抢注商标,商家对其使用不当,则会损害名人本身的社会形象等。

但是还有一些与名人同名的品牌争议案最终却被认定为合理。比如在“刘翔”注册商标纠纷案中,上海刘翔真业有限公司的“刘翔牌+飞鹰图标”的商标在1986年注册时,刘翔还是孩子,尚未成为奥运冠军,因此排除该公司搭名人便车的主观意图,认定其为合理来源。

最后,国家目前开出的罚单金额还是远低于投机所赚金额。比如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疫情期间申请注册“李文亮”商标的案件当事人处以2000-10000元不等的罚款。暴利之下,必有莽夫。这些商家不惜钻法律空子牟利也就不足为奇了。

抢注名人姓名商标屡禁不止,循环往后,也会造成各种不良后果。

抢注商标的“蝴蝶效应”

抢注商标,看似是人们产权意识在增强,但其实折射的却是有些商家毫无底线,被猪油蒙了心,是没有正确产权观的体现,这种错误的产权意识比没有更可怕。因为这种行为对名人、商家、社会都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对名人本身

抢注名人姓名商标本身就是投机取巧的行为,比如大家看到“全红婵”三个字,想到的便是奥运健儿全红婵,即使商家争辩此“全红婵”非彼全红婵,但仍是在无形中通过“捆绑”蹭她的热度以获取更多经济利益,过度消费了名人的声誉。

另外,一旦商家出现任何问题,大家都不可避免的会联想到相关名人,容易损害他们的名誉。作家贾平凹在自己姓名被注册时就曾表示,“抢注了商标却从来没跟我打招呼,别人以为是我在外面开了工厂、投了资。他们打着我的名号,把我的书籍打包成礼品,又把我写的字印到这些礼品上,这是用我的原创作品作为他自己的产品来发财,我感到气愤也很无奈。”

对商家

商家这种投机取巧行为,看似得了小聪明,实则失了大智慧。首先,抢注名人商标本就具有风险,能不能注册尚未可知,还容易为公众所诟病。其次,即使注册成功了也面临侵权的风险,很多名人在自己姓名被抢注后多会上诉,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黄渤、林志玲、杨颖等都进行过自己的姓名权益保卫战。最后,商家靠蹭热点、炒作,以获取更多的关注,而不是凭借产品服务和质量取胜,这本身也折射了品牌的不自信,难以使品牌获得可持续发展。

对社会

抢注名人姓名商标还会营造不良社会风气,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恶意“炒”商标的行为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侵占公共资源,同时还给我国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增加难题。

这个时代,熙熙攘攘,无利不往,总有人为了“钱”途,丢了正途,最后走入穷途......

结语

市场经济下,逐利行为更是屡见不鲜。网络时代又催生了对流量经济的关注,部分商家为了蹭热度不择手段,投机耍滑,钻法律空子欲牟取暴利,不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败坏了整个社会的风气。未来,国家必将加大审核和惩处力度,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惩治此类乱象。

参考文章:

1.《莫言贾平凹也为"名"愁 名字频被商家抢注》

2.《屠呦呦商标两年前就被注册 如何维权引业界关注》

3.《“莫言”商标遭疯狂抢注 专业人士:可诉讼撤销》

4.《厉害了!仅1300元的成本,转手之间,利润涨了768倍,以100万卖出!》

5.《名人姓名遭抢注的法律规制研究》

6.《抢注“李文亮”为商标,全国首张罚单来了!》

7.《名人姓名商标抢注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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