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冠疫苗首针接种“清零”行动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管理”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自8月20日起,我县开展为期3天的新冠疫苗首针接种“清零”行动,全县18周岁以上且无接种禁忌症的居民须做到“应种尽种”。

从即日起,在全县医疗机构、居民小区、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对没有接种疫苗人员(有接种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原则上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得参加;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接种禁忌症而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居民,为了个人、家人及他人健康,请尽快接种。

让我们同心共筑免疫长城,为保障全民健康尽一份责任、献一份力量!

阜宁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来源:文明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