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它本身是一个商品,既然是一个商品,那么价格的涨跌应该由市场来决定。

而且从过去十几年的表现来看,我国商品房确实展现出了商品的基本属性,在市场需求不断增多以及各路资本的介入之下,房价确实一路不断往上涨

然而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已经来到了一个拐点,房价不可能像过去十几年那样快速增长,各地的房价会逐渐平稳,甚至有个别地方房价还有出现下跌的可能。

按理来说房价下跌这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应该过多的干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最近一段时间有不少地方在面临房价下降压力的情况下,当地都推出了相关的指导文件进行“兜底”,严禁房价下跌。

湖南益阳,辽宁沈阳,云南昆明先后推出“限跌令”。

8月初沈阳市沈北新区万达某楼盘推出了降价房源,原价需要11,000元,每平米的住宅直接降到了8000元每平米,结果引来了很多人排队连夜抢房。

当然除了万达这个楼盘之外,有一些中介还传沈阳有多个楼盘也将加入到降价行列当中,一个楼盘降价每平米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看到这些楼盘纷纷降价之后,8月6日沈北新区房产局牵头,联合城建局,教育局,市场局,公安局执法局对多家房地产企业进行约谈。

这次约谈的内容主要为对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及降价销售行为进行重点要求,对于开发商降价销售行为,要求企业在考虑自身利益,同时也要遵循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尽量避免以价格优势吸引购房者达到销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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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湖南岳阳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市场新建商品住宅网签成交价格限制的通知》

这份通知提到,对岳阳市中心城区(包括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实施价格备案。

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后,商品住房销售的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也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否则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提示无法签订商品房网上签约买卖合同。

另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后,开发企业确需重新调整备案价格,6个月后方可申请调整。

继沈阳和湖南岳阳之后,近日,云南昆明市房协也组织Top30房企及大型经纪公司召开“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工作要求,座谈会上要求严格控制恶意降价行为,严重者将被停止网签。

其实最近几年推出类似“限跌令”的城市并不在少数。

比如2017年,广东省中山市就明确,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或下浮幅度超过15%,无法网上签约;2019年,安徽省马鞍山市规定新房售价不得低于备案价格10%,低于10%的不予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2019年,辽宁省大连市要求,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新项目,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且价格下浮不得超过5%;2020年3月,东莞住建局通知要求,在取得商品住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后,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申报价格,严格按照明码标价格式要求对外销售,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也不得低于申报价格的90%。

那为什么各地要纷纷推出“限跌令”呢?这里面原因比较复杂,实际上也是各方面利益的一种博弈。

首先,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各地推出“限跌令”是为了防范市场混乱。

房地产虽然是一个商品,按理来说应该遵循市场的实际情况,涨跌都由市场说了算。

但是住房又不是单纯的一个商品,它跟普通老百姓息息相关,跟大家的利益息息相关,当房价上涨了,大家抱怨不会那么多。

在房价上涨的过程当中,买房的人财富增加了大家会高兴,而没买房的人也只是没买房而已,大家也不会受什么损失,所以房价上涨顶多是会引起大家的抱怨,不会出现什么极端的事情。

但是短时间内房价出现明显下跌,对于已经买房的人来说,他们肯定是心里不平衡,毕竟大部分人都是花了毕生的血汗钱买一套房,如果房价短期大幅下跌了,他们的财富就会迅速缩水,这是很多人不能接受的。

所以我们看到过去几年,有不少地方在楼盘出现明显降价的过程当中都引发了一些矛盾。

比如2018年9月份,合肥一楼盘合肥院子的均价从2万每平米直接下降到1.5万每平米左右,最低的甚至跌到1.3万每平米,折价幅度达到25%~35%之间。

在房价下跌之后,那些在高位买房的业主肯定不乐意,结果就有很多业主集体去售楼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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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这种因为房价下跌去维权的事情并不在少数,如果这种维权事件处理不好,还有可能引发一些更大的矛盾。

所以很多地方在看到开发商降价之后,都有可能推出“限跌令”以此维护社会的的稳定,避免产生更大的矛盾。

其次,从根本上来说,各地推出“限跌令”,事实上还是舍不得嘴上的那块蛋糕。

过去十几年,很多地方的房价都出现了明显的上涨,没买房的人怨声越来越多,在这种背景下大家都希望房价能够跌下来,而现在有些地方还敢推出限跌令,其实只不过是为了维护当地的一些利益而已。

通过观察这些推出限跌令的城市不难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最近一段时间房价下跌了。

比如从2021年1月份到8月份,岳阳的房价已经从6600元左右下跌到目前6400元左右;甚至有一些开发商直接将备案价从8000元每平米下降到5000每平米左右。

再比如昆明,最近两个月昆明的房价一直在下跌,6月份新建商品房住宅环比下跌0.8%,跌幅位居全国主要城市第一;二手房价格环比下跌0.6%,跌幅位居全国主要城市第二;进入7月份的时候,昆明的新房价格继续下跌,环比下降0.5%。

在房价下跌的背景之下,对应的商品房的市场成交量也出现了明显的下滑,比如6月份昆明主城区商品住宅成交61.26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3.03%,同比下降更是高达42.3%。

在房产交易量下降的背景之下,对各地方来说其实并不是一个好消息,虽然房价是得到控制了,但对应的跟房价有关的一些利益也受损了。

因为目前很多地方对房产的依赖度比较高,不论是经济还是财政对房地产的依赖度都比较高,如果短期内房价下跌,楼市成交量下跌了,开发商拿地的积极性就减少了,开发商开发楼盘的积极性也会减少,如此一来,地方的经济增速以及财政收入都会受到影响。

比如2020年昆明土地财政依赖度达到96%;2019年昆明房地产开发投资占GDP比重达到32.7%,位居全国第2位。

可以明显的看出目前昆明经济和财政对房地产依赖度是比较大的,在楼市表现不理想的情况下,经济增速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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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2021年上半年昆明房地产投资总额下滑达到10%,房地产投资下降之后,2021年上半年昆明的经济增速只有8.2%,低于全省12%的水平。

所以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其实很多地方政府并不愿看到房价下跌,这也是很多地方推出限跌令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过多去干预房价,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好的做法,这会向市场释放一种错误的信号,很多人可能会认为房价不会下跌,因为有政府“兜底”,这会让一些投资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将资金投入到楼市当中,反而会促进房价反弹。

所以我认为允许房价适当地下跌,其实未必见得是一件坏事,虽然房价下跌会对那些已经买房的人,对开发商,,对地方的经济,以及财政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对于经济转型来说未必见得是一件坏事。

房价,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毕竟住房是整个社会最基本的需求,只有有房住了,你才有可能安心去做其他事情,如果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那其他事情就无从谈起。

但是过去十几年,我国各地房价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目前很多城市的房价都达到5000块钱以上每平米,有几十个城市单价甚至已经达到上万块钱,个别城市甚至达到6万以上。

高昂的房价虽然让一些人财富变得更多了,但对应的大家买房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了。

更关键的是在高房价之下,大家买房的支出越来越多,大家不是攒钱当首付,就是支付高昂的月供,没有更多的钱用于消费,虽然我国有14亿的人口,但整体的社会消费水平并不是很高,而且过去10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一直是处于下降趋势的。

面对高房价的种种问题,最近几年时间我国也在加大对房地产的调控力度,很多地方都推出了各种严厉的调控措施,以此来控制房价过快增长。

让房价回归到合理的水平,这样不仅可以降低泡沫的风险,还可以减轻大家购房的负担,同时将大家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潜能释放出来,这对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内需,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其实是一件好事情,这才是保障各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保证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