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浩

8月13日,在广州天河区龙口西路,驾驶法拉利的女司机冯某追尾前车后口出狂言,事后还威胁辱骂前车司机陈某,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日,广州天河警方通报称,冯某驾驶的是租来的车辆,已依法对冯某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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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官方通报(截图)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受访者陈先生提供)

8月20日,广州天河警方发布情况通报称,其针对近日接报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后续警情迅速开展核查。现查明:8月13日17时许,陈某(女)驾驶轿车搭乘陈某某(男)在天河区龙口西路被冯某(女)驾驶租来的黑色轿车追尾(后交警认定冯某负全责),冯某当场使用“傻X”“臭X丝”等语言对陈某某进行侮辱,后来还发送“要你的命”“那就等下我叫人去你家”等短信威胁陈某某人身安全。针对冯某上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天河警方依法对违法人员冯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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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给陈先生发送的短信(受访者陈先生提供)

通报发布后,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被追尾的司机陈先生。陈先生直言,他也没有想到处罚来得这么快,但觉得冯某受到这样的处罚在意料之中,对结果满意。对于通报中提到的冯某驾驶的车是租来的这一细节,陈先生表示自己也并不清楚。受此事件影响,现在陈先生和家人已暂时搬到别的地方居住。但陈先生说,他希望让这个事件成为一个维权的案例。

涉事车辆(另一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