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宏广(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宏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魏宏广利用担任中共珠海市委副书记、阳江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阳江市委书记、中共湛江市委书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并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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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1978.09——1981.07,广东省农业机械技术学校农机专业学生

1981.07——1984.03,共青团中山县委干事

1984.03——1985.06,共青团中山市委副书记

1985.06——1988.08,共青团中山市委书记(县级市)(1983.09—1986.07,华南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函授学习)

1988.08——1993.03,共青团中山市委书记

1993.03——1996.08,中山市坦洲镇委书记(正处级)(1995.03—1995.07,广东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6.08——1999.03,中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995.09—1998.07,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9.03——2000.02,中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1999.09—2000.01,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0.02——2002.05,珠海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2.05——2008.02,珠海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2006.05.11—2006.08.11,广东省省第8期高级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知识专题研究班〈牛津班〉学习)

2008.02——2012.09,阳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2008.03—2010.06,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

2012.09——2012.10,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2.10——2012.11,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阳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2.11——2016.03,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阳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6.03——2016.04,湛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6.04——2016.05,湛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湛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6.05——2017.03,湛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湛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7.03——2018.05,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2018.05——2020.02,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厅职)

第十一届、十二届广东省委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2021年1月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