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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阳原县检察院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侦查机关承办人等,参与4起拟不起诉案件和1起拟不批准逮捕案件的公开听证,案件主要涵盖危险驾驶、贷款诈骗等类型,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

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拟作不诉、不捕决定的主要依据和理由,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介绍了案件侦办情况并发表了同意检察机关决定的意见,然后由代表委员们、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依次发表了意见。

“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均取得了被害人或近亲属的谅解,同意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听证会现场,参会各方从不同角度充分发表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和情节拟作相对不起诉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不仅法律适用准确,还兼顾了国法、人情,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同意检察机关对相关案件作相对不起诉或不批准逮捕处理。

“检察机关秉持‘少捕慎诉’司法理念,释放了最大的善意。”听证会结束后,各位听证员纷纷对阳原县检察院办案公开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司法理念和举措表示肯定和赞扬。同时,也认为集中公开听证的模式不仅极大提升了司法效率,而且同类型案件可以相互比较,确保了处理上的平衡和一致。

供稿:阳原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马驰

校对: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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