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8月15日下午2点30分,微博网友“妮妮小江江”实名举报小学校长,称其在3年级的时候第一次发现自己被校长梁某某猥亵,被猥亵长达3~4年时间,目前已经向深圳公安局报警,希望曾被梁某某猥亵的女生能跟自己联合在一起报案,“让恶魔得到应有的惩罚”……
从江女士发出的聊天截图中可以看到,两名女生在聊天的过程中,仅凭“要告梁某某”,对方就得知是什么事,这也说明这件事一直积压在女生们的心底,从她们的聊天中,可以看到“小时候的噩梦”、“我们几个都不敢脱裤子睡觉”等字句,看完令人触目惊心。
据了解,25岁的江女士一直被这件事所困扰,她曾就读于毛家港小学,周一至周五就住在学校里的校长家,也算是学生宿舍,校长家一共有三间房,每间房里都有很多张床,一间用来给男生们住,一间用来给女生们住,还有一间是两公婆带着低年级的孩子一起住,在这间房里男孩、女孩都有,但两公婆一般分床睡,一个人带着几个小朋友一起睡。
虽然江女士忘了很多小学的事情,但是被猥亵的几个场景和细节还历历在目,记忆最清晰的就是江女士还是在上3年级的时候,那一次也是江女士第一次发现被猥亵了,在当天晚上,江女士和一个小妹妹跟梁某某睡同一张床,梁某某睡在中间,当时的江女士已经熟睡,但不知为何就突然醒了,发现在肚子上有一双手,本以为梁某某会像大人哄小孩睡觉一样,随意地拍一拍江女士,没想到梁某某开始将手伸向了江女士的内裤……
在被梁某某猥亵之后,江女士故意翻了几次身,最后跑到厕所哭了很久,后来,江女士要求搬到女生房间睡,可梁某某依旧不打算放过江女士,每次被猥亵完之后,也只能跑去厕所哭,“使劲地擦身子”,在搬到女生房间之后,一位高年级的女生还问江女士“你知道梁爷爷喜欢什么吗”,江女士摸了摸自己,她们才知道原来有很多人都被梁某猥亵过。
在15日下午3点,江女士已经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福强派出所报案,但由于事件过去太久,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所以没有办法定罪,需要很多受害者一起报案,才有可能定罪,所以,江女士希望有受害者可以联系她,“我们联名一起报案,让这个恶魔得到应有的惩罚”。
江女士还说了时隔多年也要告梁某某的原因,“(因为这件事)从小一直觉得自己是很脏的人,感觉会低人一等,这件事已经伴随我十多年了,每次看到类似的新闻或者想到曾经的事,我都会心头一紧、无比难受,一说起这件事,没有一次我是不哭的……我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他坐牢,想让他得到惩罚,不接受任何方式和解。”
江女士回忆说,当时的梁某某属于校长级,“我记得有个女生跟我说,晚上的时候,梁某某叫她去电脑室玩游戏,让她坐在梁某某身上,然后玩着玩着就开始乱摸了,还有很多(受害者),大多数都为一到三年级的学生,面对年纪大一点的,梁某某会收敛一点,据传言,也有小男孩被猥亵了”,在微博上发声之后,8月16日,江女士找到了3名愿意帮助作证的受害者和1名目击者。
一位受害者告诉江女士,当时她被梁某某猥亵之后,告诉了梁某某的妻子罗某,而罗某竟单独找到这位受害者,让受害者不要将这件事往外说,在8月17日,江女士发文称,通过整理信息,预测受害者一共有10~20人,但可能数量会更多,“目前愿意作证的,加上我是4个受害者和一个目击者,还有没有联系到的受害者”。
江女士说,一开始并不知道在深圳报警没有用,在录完口供才知道要去事件发生地报警,而警方也告知江女士,由于事件过去太久,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所以没有办法定罪,需要很多受害者一起报案,才有可能定罪,江女士预计会在本周回到毛家港镇重新报案,“尽快让警方展开调查”。
在8月17日,公安县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网民“妮妮小江江”发帖反映十余年前其在镇小学读三年级借宿期间被时任校长猥亵。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展开调查。
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和违法违纪行为,我局将继续秉持 “零容忍”态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查,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在8月18日,江女士发现有人在网络上发布了梁某某的照片和谩骂梁某某,而江女士曝光此事的初衷只是为了找到愿意作证的受害者,所以希望网友们不要去网络暴力,“太多的暴力可能对于我找受害者也会有一丝影响,受害者会有更多担心、害怕,很多受害者不希望自己身份有一点的公开。”
目前,此事仍在发酵中,如果江女士所述属实,梁某某的行为或涉嫌猥亵儿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罗某的行为或涉嫌包庇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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