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关于酒驾
交警蜀黍三令五申
天天在查处、时时在宣传
嘴皮子都磨破了
可总有一些人就是不上心
偏偏想和蜀黍“约一下”
对于这种情况
曝光!曝光!必须曝光!
渭源公安交警持续曝光醉驾名单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法律法规
饮酒驾驶:20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
醉酒驾驶: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
01
饮酒驾驶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2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03
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醉驾带来的后果
处罚和曝光只是手段
我们希望可以
提高广大驾驶人的安全意识
当你拿起钥匙的那一瞬间
想想你的孩子、你的家人
对别人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别让一时冲动
成为明天的后悔莫及!
来源:定西公安交警
编辑整理:掌上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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