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石门县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县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汤伟醉驾问题。2020年4月26日,汤伟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与他人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对方司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汤伟犯交通肇事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2020年12月,汤伟受到政务开除处分。

2.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杜平酒驾问题。2021年3月24日,杜平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石门县交警大队给予其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杜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工作人员陈涛酒驾问题。2019年11月7日,陈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石门县交警大队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陈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壶瓶山镇文峰村村委会委员刘楚云酒驾问题。2021年1月8日,刘楚云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石门县交警大队给予其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刘楚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易家渡镇丁家山村丁家山党支部委员颜家喜酒驾问题。2020年9月19日,颜家喜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石门县交警大队给予其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颜家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清廉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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