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002211)8月17日公告,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执行司法拍卖、变卖数量8766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0.27%。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司法处置,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发生变更,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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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APP显示,上海鸿孜成立于2015年,持有宏达新材20.27%的股份,杨鑫为上海鸿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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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宏达新材无线通信业务深陷隋田力“专网通信诈骗案”。
6月1日,宏达新材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翥、上海观峰经营的专网通信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以及部分应收账款逾期及回收不确定的风险。
7月29日,宏达新材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表示,宏达新材目前的实际控制人为杨鑫,根据查询公开信息,杨鑫控制的宁波鸿孜与隋田力控制的宁波星地通在工商注册时使用了同一邮箱及手机号,且办公地点处于同一栋楼,请核实杨鑫与隋田力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要求公司明确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并予以揭示,是否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8月14日,宏达新材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杨鑫目前已被桂林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多次联系杨鑫,但均未取得有效联系,杨鑫已失联。
8月16日,宏达新材因此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董事长无法取得联系是否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交易所要求公司结合杨鑫失联事项及公司无线通信业务出现经营风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出现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中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企查查显示,杨鑫实际控制的上海鸿孜目前已成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约3.64亿元。另外,根据公告,上海鸿孜所持宏达新材的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