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拆迁,我不同意,于是“钉子户”便应运而生。

在一次电视节目中,拆迁户(廖先生)和开发商发生了一个奇妙的现象:准拆迁户廖先生家里有70平米的房产,由于地段很好,所以拆迁给出了500万元的补偿价值,开发商给出了2种选择:

  1. 被拆迁方可以选择以房换房,原本70平米的廖先生,还可以得到70平米的商品房(异地安置),同时给予50万元的安置费;
  2. 不要房子,直接给现金500万元+50万元,自行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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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这种补偿是互惠互赢的,拆迁了多少给予了多少补偿,然而站在房主的立场,仔细想起来,这种情况似乎不合常理,开发商拆迁的目的是征收地皮(画个着重号),地皮才是开发商要索取的东西,而给予业主的补偿只是房产面积,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儿。

试想,原本自己家盖的房子,房产面积70平米,但是占地面积也达到了70平米,而在以房换房的拆迁中,同样是补偿70平米的房产,占地面积可能只有2.5平米了。而地皮的价值要比产权价值高得多,这才是问题症结所在,既然开发商想要地皮,为啥不按照地皮补偿呢?

廖先生发现了这个问题点,提出要求开发商按照“占地面积”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补偿房产的占地面积必须要达到70平米才行。因为地皮的价值是非常高的,不然开发商为啥要拆迁征地呢?70平米的占地面积,足够开发商建设一栋30层高的楼房了。占地面积从70平米减少到2.5平米,相当于无形之中拿走了房主67.5平米的土地价值。

最终,结果可想而知,廖先生与开发商不欢而散,廖先生继续居住在这栋老宅里,开发商则打消了对廖先生房产拆迁的念头。

钉子户是什么?根据百科定义,钉子户是指那些在城市拆迁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导致房子无法被拆迁,而这些“没有被拆迁的房子”恰好位于闹市区、市中心等优质位置,远远望去,就像一颗“钉子”一样扎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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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产生钉子户呢?通常而言,只有1个原因:拆迁的评估对业主不公,补偿款低于预期。拆迁补偿和安置的前提便是对被拆迁的建筑物进行价值评估,如果一套房子价值300万元,但是评估机构只给出了150万元,那就远远低于市场价值,居民的眼光基本都是雪亮的,价值300万元的资产被推倒了,但是却补偿了150万元价值,无形之中,相当于变相攫取了这位房东150万元的资产,房东自然不会同意。

在拆迁过程中,也经常会出现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例如“漫天要价”的情况,一套房房子的市场价值为1亿元,但是房主可能狮子大张口要价3亿元甚至更高,以至于拆迁方根本无力接受这么高的补偿额度,最终拆迁只能搁置了。

曾经,那个要价5亿元的“拆迁户”,至今赚了还是亏了?有没有后悔?

1、在深圳,就出现过一个“天价钉子户”,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给出2000万元的估值,然而房东根本不为所动,房东提出他们的地段优质,房产价值很高,要价1.2亿元补偿款。这件事发生在2013年-2014年之间,当时业主要价就达到了1.2亿元,7年下来,这套房依然没能拆掉,价值涨到了1.3亿元。

2、拆迁补偿金,没有最高,只有更高。1.3亿元其实并不算多,还有比这更高的,例如在台bei的一起征地中,房东就张口要求5亿元补偿。这块地皮位于市中心周边,原本是属于郊区,但根据规划将划定为繁华的市中心。开发商打算建设一批写字楼。这位钉子户的房产面积35平米,按照5亿元补偿的话,每平米价值1412万元,可谓寸土寸金。

3、那么,是不是5亿元已经足够高了呢?并不是,在魔都上海和帝都北京,拆迁补偿要价能达到5亿元以上,甚至能超过10亿元。如果你去过上海等类似的大城市,你会发现这里依然有很多“未开发,未拆迁”的地方,周边已经是密密麻麻的豪宅地产,但是总能出现大片大片的老房子。开发商和钉子户都深知这块地皮的价值,所以拆迁终究没有协商一致。

4、钉子户,并非我国的特有产物。在英国、日本、美国等国家也经常会出现钉子户的情况,例如据报道,在英国的伯明翰市,就出现过一位钉子户,他拒绝了补偿拆迁条件,一个人阻挡住了价值4300万英镑,约合3.9亿人民币的开发项目。这位钉子户不愿拆迁的原因也很简单,补偿的房产只有1间卧室,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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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再次回到文首的话题,当初拒绝了5亿元补偿的钉子户,最终有没有后悔?笔者认为,多数情况下,可能是后悔的。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的人均收入为3.2万元,5亿元相当于普通人需要15625年才能挣得到,按照30岁开始挣钱,60岁退休,一生只工作30年计算,5亿元相当于普通人520.83个“人生”的所有财富积累,也就是520辈子才能积攒够5亿元。这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好事儿。

所以,指闻君认为,拆迁补偿只要基本达到自己的预期即可,不可过于强求,一旦诉求过高,以至于拆迁方“放弃了拆迁”,那就只有后悔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