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公众号今天清晨发布《关于虞城县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相关人员处理情况通报》。

经商丘市委批准,商丘市纪委监委对虞城县疫情防控履职不力问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处理,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陈富磊,虞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对全县疫情防控统筹协调不力,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虞城县副县长职务;

刘洪立,虞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对分包谷熟镇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不力,督导乡镇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徐志强,虞城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被动,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虞城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朱德新,虞城县卫健委副主任科员,负责全县核酸检测工作,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传魁,虞城县人民医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对疫情防控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按规定向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通报尹某居家隔离信息,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被动,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马帅和,虞城县谷熟镇党委书记,履行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谷熟镇党委书记职务;

栗卫星,虞城县谷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督导落实上级要求不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谷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

焦建铭,虞城县谷熟镇副镇长,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上报重点人员信息,失职失责,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商丘市纪委监委

2021年8月16日

新闻链接

8月15日上午,河南省卫健委通报称,8月14日,河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其中,5例确诊病例和6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商丘市。这意味着商丘成为河南省疫情发展最迅速的地区。

此前的8月3日至8月12日,商丘已经连续10天未出现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仅在8月13日、14日两天内,当地一下新增了15名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蹊跷的是,河南省8月14日公布的疫情数据和商丘市公布的数据并不一致,且商丘市两次公布的感染者情况也前后不一,引发媒体追问。

河南商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5日发布通报:因新确诊病例尹某及其家人没有在第一时间及时、真实报告其实际行程,致使疫情防控措施没能及时跟进,导致商丘市疫情出现反弹。对此,商丘市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来源:商丘市纪委监委

8月3日,湖南省张家界市纪委发布《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公职人员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2021年7月以来,张家界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市上下积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广大党员干部众志成城、忠诚履职,汇聚了抗击疫情的磅礴力量,但少数单位和少数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工作无序、进展迟缓,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有关公职人员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永定区疫情防控不力有关责任人员追责情况

1.许雄辉,永定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候选人提名人。作为分管全区卫生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全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靠前指挥、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督促工作落实不够,对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管控工作调度不力、工作失序,对新冠病毒感染者采取隔离措施不够及时有效,履行职责不到位。市纪委决定免去其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取消副区长候选人提名资格。

2.王铸,永定区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管控工作调度不力、工作失序,履行职责不到位。市纪委决定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3.向慈庸,永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作为永定区疫情防控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对疫情防控形势估计不足,调度不够严密、科学、紧凑,指挥机构运转效率不高,防控工作进展比较迟缓,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市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谭建新,永定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对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管控工作协调不力、衔接不畅、工作失序,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市纪委决定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二、关于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古庸路院区疫情防控不力追责情况

1.邓华斌,市人民医院老院区急诊科主任。作为急诊科核酸检测点现场管理第一责任人,风险意识不强,不亲临现场,调度指挥不力,造成检测点秩序混乱、人员扎堆,没有按规定标准保持安全距离,存在严重的交叉感染、院内感染的风险,对此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市纪委决定免去邓华斌急诊科主任职务。

2.胡观成,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作为负责院区疫情防控工作和预防院内感染工作的分管领导,敏感性、责任心不强,对核酸检测点秩序混乱、人员扎堆的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导致事情继续发生,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予以纠正处理,对发生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纪委监委决定对胡观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3.黄红,受委托负责院区全面工作,未全面尽责,指导、督促不力,对发生的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纪委对黄红提醒谈话。

4.邓绍勇,市人民医院综治办副主任。对保安人员履职情况监管不严,对发生的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纪委决定对其约谈。

5.蔡章、李琳作为现场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报告,履责不力,对发生的问题负有一定责任。市纪委决定对蔡章、李琳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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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武陵源区演艺场所疫情防控不力追责情况

1.胡华健,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对魅力湘西演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魅力湘西观演期间游客未全程佩戴口罩,演出场次之间的消杀不够彻底。武陵源区文旅局发现企业疫情防控问题后,在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复查企业是否整改到位等方面工作不扎实不细致,后续跟进监管不力。2021年7月26日至30日,多地网络舆情爆料魅力湘西关联病例,引起较大社会反响。对此,胡华健负有直接责任。市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庹鸿,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产业股股长,负责对魅力湘西演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魅力湘西演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力负有直接责任。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3.张碧波,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执法大队。对魅力湘西演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邓秀莉,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产业股。对魅力湘西演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向延初,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魅力湘西演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纪委决定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6.彭斌,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对魅力湘西演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纪委决定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7.秦进廷,武陵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此前任武陵源区副区长,分管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对魅力湘西演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市纪委决定对其予以批评教育。

8.谢贵湘,现任武陵源区委副书记,联系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对魅力湘西演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市纪委决定对其予以约谈。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为做好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张家界市纪委

2021年8月3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消息,经南京市委批准,南京市纪委监委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并开展问责。根据目前调查情况,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通报如下:

杨大锁,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因分管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蒋虻芒,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因工作粗枝大叶,对有关文稿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伏进进,江宁区副区长,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姜立波,江宁区政协副主席、区卫健委主任,因履职不到位,对疫情防控处置不力,免去其区卫健委主任职务,建议按章程免去其区政协副主席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刘春明,江宁区禄口街道党工委书记,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朱茂胜,江宁区禄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免去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李强,江宁区禄口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建议按法定程序免去其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孙海,江宁区卫健委副主任,因分管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朱宽远,江宁区禄口街道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因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力,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仍在调查中。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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