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发文,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一定程度上是将民促法内容的进一步落地。民办教育正式进入监管时代,一场全国性的、降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校规模的行动已经开始了。9月1日,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也将施行。教培机构的命运一夜之间被改写,而与此同时,民办学校的发展前途也同样引发关注。

教育新政陆续出台,整顿民办教育早有预兆

据传习邦了解,从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遏制民办幼儿园过度逐利行为开始,监管层认为民办教育普遍出现了过度逐利现象,自此,针对民办义务教育的监管就已趋于严格。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提出要严控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的逐利行为。

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就提出,要“合理控制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规模”。“公民同招”政策出台,终结了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掐尖”招生的传统。

今年5月14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国务院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修订后的《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民办学校举办的鼓励与限制规范,特别是增加对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的限制,针对举办者变更、集团化办学、在线教育、学校名称等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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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晚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双减”政策靴子落地。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资本进入学科培训领域的通道将关闭,民办教育,将告别“产业化”。

地方政策纷纷响应,“民转公”动作频繁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2021](15号文)精神,中央和各省相继召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会议,全面启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各地将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将控制在5%以内。四川、湖南、江苏等地陆续响应,“民转公”工作纷纷开启。

1.四川

2021年6月11日四川省教育厅等部门发布的一份官方文件:《关于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暂停审批一切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6月17日,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

6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四川发布”消息称,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决定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7月2日,四川眉山天府新区恒邦嘉祥外国语学校宣布已被撤销办学许可,立即停止招生,学校将由民办校转为公办校。

2.湖南

2021年6月22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通知,要求将民办初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占义务教育的比重调减至5%以下,大约会调减36.4万余人,并且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3.陕西

6月27日,西安市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顺利结束。西安市教育局数据显示,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人数分别比去年减少1216人、1005人。

4.广东

6月28日广州举行了民办初中电脑摇号,与去年相比,今年招生的民办初中数减少了10所,招生总计划减少1659人。

5.江苏

6月29日,江苏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推进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部署我省狠抓落实2021年教育重点事项工作总体方案》,明确表示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力争用2-3年时间将全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降至5%以下,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降至1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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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剧教育不公,民办教育问题重重

目前全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在校生比例约10%,但是在一些城市以及农村,民办学校在校生比例达到了30%-60%,这种现象是全世界都没有的。部分原因是地方政府把市场推给了民办学校,背后是牟利性考虑。一些民办学校的发展走向了与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相结合,或者谋求上市回报,或者抬高学校周边房价获利。而民办学校并没有带来我们期望的教育多样化和创新性,仍在跟公立学校在升学率竞争的单一轨道上发展。

1.“公退民进”

根据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民办普通小学在校生人数占总在校生比例为16.8%,民办初中在校生人数占总在校生比例为12.2%,可谓世界罕见。一些民办学校还利用政策优势跨区提前招生,把优秀学生“掐走”了,挤压了公办学校的办学空间,破坏了公平竞争的教育生态,挫伤了当地公办学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学生的自信心、自尊心。

2.资源不均

有些民办学校用高薪到公办学校招聘教师,使公办学校的名师流失严重,特别是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流失严重,加剧了教育的不均衡。而设备优良的公办学校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就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优质教育资源的错配,对于普通的公办学校和真正的民办学校来说,都会产生不公平竞争,也会对整个教育生态产生破坏性影响。

3.畸形发展

有些民办学校以高升学率吸引新生,助长唯分数、唯升学倾向,阻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高额收费也与其性价比不符。利用公办学校的优质品牌,采用民办学校的收费机制,可谓是利用双重身份两头通吃,成为加剧教育不公和教育焦虑的一大诱因。

条条约束下的民办教育,更能维护学生入学公平

1.入学机会公平

《实施条例》细化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招生权的原则,从制度上限制了无序的跨区域竞争性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避免招生中的不公平竞争。另外,考虑到基础教育的事权在地方,规定符合省级教育行政规定的学校可以跨区域招生,给予省级统筹实施管理的权力,有助于抑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热”,降低学生入学成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机会公平。不仅有利于保障公办学校获取生源,也能使民办学校聚焦教学质量,而不是依靠挖取优秀生源等表面化措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2.入学费用公平

过度逐利将迎来制度性限制。民促法实施条例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禁止关联交易,通过国家权威保障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与高品质。这意味着必须为非营利性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举办者不仅不能“分红”,也不能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要划清界限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完全随机的摇号抹平了学生的家境差异,遏制了择校的权钱交易,还有更“考验”家长财力的私立学校招生,让孩子们可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进入监管时代,让民办教育以人为中心

传习邦认为,围绕民办教育的一系列问题是触发一系列上层政策的关键,民办教育虽不会消失,但调减和规范已成必然趋势。教育要坚守育人的本质,避免沦为资本逐利的工具,只有维护好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对教育的真实需求和美好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