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托拉斯始祖,约翰·洛克菲勒作为美国的第一位亿万富翁,曾一直矍铄地活到了98岁,并开心地总结,“我的一生就是一个悠长快乐的假期”。
约翰·洛克菲勒(1839-1937)九十多岁的时候,还在坚持每天工作
然而,他的一些孙辈们就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
比如咱们下面要说的男主,约翰·洛克菲勒的曾孙,被称作“小洛克菲勒”的迈克尔·洛克菲勒,不幸在一次野外科考中离奇失踪,并被深度怀疑,迈克尔很可能早就丧生于食人部落之中——被肢解后吃掉了。
迈克尔·洛克菲勒出生于1938年,是美国当年最耀眼的富家公子之一。
他老爸纳尔逊·洛克菲勒不但成功地扩张了家族产业,在美国政坛上更属于一个大佬级别的风云人物,曾经连任了四届纽约州州长,后来还做了一届福特政府的副总统(尼克松因水门事件辞职,副总统福特继任,但福特没能赢得1976年大选,连任失败)。
遗憾的是,迈克尔·洛克菲勒没能亲眼见证自己老爸神奇的副总统岁月——早在十几年前,他就神秘的消失在了新几内亚的热带丛林之中。
1960年,纳尔逊·洛克菲勒一家,最右站立者为小儿子迈克尔,失踪事件发生于一年后
大家有没有发现,那些“直接出生在罗马”的王室贵族或者大家族的富N代们,他们上大学的时候,选择的专业,几乎都是比较注重精神层面的学科,比如文学、艺术和历史等等;极少去研究理工科或者法律类的这种功能性、职业化非常明显的专业(前眼科医生叙利亚总统阿萨德除外)。
很显然,对于普通人来说,上大学是为了谋生;而他们又不存在这种竞争压力,信托基金里面的钱如同滚雪球般不断增值,保证了他们终身不会差钱,所以,大胆去干自己最爱好的事儿,才是他们追求的理想生活。
迈克尔·洛克菲勒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出身富豪家族的艺术青年。
其实,作为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的主要创始人之一的洛克菲勒家族,爷孙数代人都是非常慷慨的艺术爱好者,不过,相对于经商和从政,他们仅仅把艺术看成了业余爱好而已。
可是,富四代迈克尔·洛克菲勒却打算把“搞艺术”尤其是原始艺术,当作自己的职业。
迈克尔·洛克菲勒
为了追求梦想,他申请了哈佛大学历史系。
原本迈克尔是要申请艺术系的,但这显然与老爸对他的期望不符,此时纳尔逊·洛克菲勒正在积极竞选纽约州长,并且还暗自谋划着更大的事——竞选总统。
纳尔逊很希望这个天资聪慧的小儿子能助他一臂之力,协助经营家族产业并向政坛发展。
然而,迈克尔的骨子里已经被原始艺术浸透,为了不让父亲生气,他先是把艺术系改成了和政治擦边的历史系,然后又遵从父亲的建议多修了一门经济学。
几年后,迈克尔以优异的成绩拿到经济学和历史学的双学士学位。
大学期间,迈克尔清楚地了解到了他要去考察的地方有多么的危险。
他加入了哈佛的摔跤队,还专门去了日本,学习柔道和空手道。
假期的时候,在家族位于委内瑞拉的农场,迈克尔学到了不错的骑术和对付大牲畜的手艺。
迈克尔·洛克菲勒
迈克尔失踪的前一年,即1960年,他还特意在美军中参加了为期六个月的军事训练。对于一般的枪械和军用交通工具也有所掌握,并具备了不错的野外生存技能和耐力。
可以说,迈克尔·洛克菲勒已经被锻炼成了一个文武双全的贵公子。
但他的父亲,纳尔逊却非常失望,因为他想培养出来的是一位企业家、总统候选人,而非原始艺术家。
搁不住迈克尔的极力坚持,纳尔逊最终同意迈克尔先搞一到两年的艺术,然后马上收心回归家族企业。
此时,著名人纪录片导演罗伯特·加德纳正好与哈佛大学的皮博迪考古与民族学博物馆合作,筹拍有关新几内亚土著人的纪录片《死鸟》。
于是,通过博物馆的引荐,迈克尔·洛克菲勒成功加入了《死鸟》的团队,担任录音师。
迈克尔和新几内亚的土族相处和谐
考虑到此行不但可以为原始人美术馆收集藏品,更能在文化界积累洛克菲勒家族的人气,纳尔逊·洛克菲勒对儿子的选择表示了支持。
通过《死鸟》的拍摄,迈克尔对“原始人”和原始艺术愈发痴迷,特别是阿斯马答族艺术,让他醉心不已。
拍摄结束后,他向父亲做出保证,完成最后一次对新几内亚的探险科考,就专心按照老爸的规划,经商从政。
可惜的是,此行,迈克尔再也没能回来....
曾经的新几内亚现在西部分属于印尼(原荷兰殖民地),东部叫做巴布亚新几内亚(原英国殖民地)
这次迈克尔的搭档是荷兰人类学家勒内教授,他们还雇佣了两个土著小伙,列奥和西蒙,当做向导。
通过《死鸟》的拍摄,小洛克菲勒已经和阿斯马达人关系很熟了。
此地还处在石器时代,金属和纺织品对阿斯马答人来说,都是个非常神奇的存在。迈克尔用铁斧和鱼钩,还有衣服和烟草,成功换取了他们的木雕、骨雕、鼓、碗、长矛、盾牌、船桨等物品,来放到自己家族的原始人美术馆中。
原始人美术馆中展出的阿斯马答人祖先柱,其中就有迈克尔收集回来的藏品
这里的部落是最纯粹的“原始部落”,他们猎取人头,甚至吃人肉、还交换妻子,喝下对方的尿液,完成奇怪的结拜仪式……
然而马克尔认为,这些在文明人眼中的“野蛮族群”,有着聪明的大脑和非常强的动手能力,如果有必要,他们可以驾驶波音747,他们的语言复杂,有17种时态……只不过是他们生活在一个与外界隔绝、独立的世界里,形成了独特的宇宙观....他们身边只有海洋、沼泽、河流和树木,每个事物都有独立的灵魂,村民们都能看到他们,并与他们交谈……
在迈克尔留下的照片和笔记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一行在新几内亚岛的西南面、埃兰登河入海口附近考察了整整两个月,团队合作愉快,同当地人的相处得也很和谐。
迈克尔在新几内亚
意外发生在1961年11月18日。
迈克尔、勒内教授与两个向导乘坐一个加了发动机的木筏,沿埃兰登河入海口考察。
新几内亚岛地图,这岛形状很像个恐龙
途中,他们遇到了大麻烦——船的发动机坏了,只能随波逐流,之后海浪愈发得猛烈,直接将船打翻,四个人只能爬到翻过来的船体上暂时保命。
两个当地向导决定游泳前去求救。
但直到天黑,一个向导都没能回来。
跟勒内教授做了简短的规划后,迈克尔决定亲自游到河岸去找人。
随后,迈克尔冷静地从船上找了两个空桶绑在身上,并用防水袋装了食物,以防游泳过程中体力不支。
11月19日夜,荷兰殖民当局(此时新几内亚西部还是荷兰人的殖民地)找到了漂流中的勒内和正向村民求援的两个向导。
当得知失踪的那个人是美国的小洛克菲勒之后,他们下了很大功夫,出动了大批军警在可疑区域内进行密集搜索。
很快,时任纽约州长的纳尔逊·洛克菲勒也和妻子赶到了新几内亚,出重金悬赏,并亲自架飞机在这一带搜寻。
心急火燎找儿子的洛克菲勒夫妇
仔仔细细找了一个月后,迈克尔仍旧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于是,荷兰当局的新几内亚法院只得为迈克尔办理了死亡登记。洛克菲勒家族则对外宣称,迈克尔初步被认为是在求援途中溺亡了,但也可能是失踪。
迈克尔在新几内亚
没成想,很快,民间又传出了一个更加耸人听闻的版本——迈克尔·洛克菲之所以完全没有踪影,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是因为——他被当地的食人族给吃-掉-了。
甚至,到后来,这也成了最广为流传的解释。
实际上,此种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首先,虽然迈克尔跟当地的阿斯马答人相处得很不错,但也仅限于他考察和居住过的部落。
在新几内亚的热带丛林中,阿斯马答人的部落较为分散,土著们还素有食人传统,迈克尔一旦鲁莽地踏入其他阿斯马答人部落,仍旧很容易被当成敌人给弄死吃掉。
更何况,当时的新几内亚土著人跟白人之间,刚刚添了一桩新仇。
五十年代末,荷兰殖民政府重新控制了新几内亚西部(东部是英国殖民地),因为语言和文化方面的误会,荷兰人同当地土著的发生了冲突,导致一个德高望重的氏族首领和其余三个部落成员死在了荷兰人枪下。
新几内亚的荷兰军队
而迈克尔当时游向的区域,恰恰就是这个部落的居住地。
阿斯玛特人相信死亡平衡——如果部落成员有一人被害,那么他们必须寻求复仇以保持精神平衡。同时,他们又相信,当杀死一个人并吃掉他时,就能吸收对方的力量。
所以,这也有可能属于一场报复行为。
半个多世纪后,《国家地理》记者卡尔·霍夫曼,于2014年出版了《野蛮收获:食人族、殖民主义和迈克尔·洛克菲勒追逐原始艺术的惨剧》一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根据他的实地调查,迈克尔确实是被阿斯马特人杀死的,并声称是当地人告诉他的这个事情,还绘声绘色的进行了细节描述:
当今的阿斯马特人
按照卡尔·霍夫曼的说法,土著们虽然有些犹豫,但他们最终还是按照老规矩,把迈克尔杀死了。
他们砍下了迈克尔的头,切开了他的头骨,分食了他的脑髓。
他们把迈克尔剩下的部分煮熟,内脏则被架到了火上烤,统统吃了精光。
迈克尔全身的血液都被抽了出来。部落的人在仪式上跳舞,用他的鲜血浸湿自己身体。
迈克尔的衣服被全部烧掉,大腿骨还被制成了短刀,他的胫骨变成了鱼叉,头发则被用来装饰部落神像。
在阿斯马特人的宗教神学中,他们相信自己这样做是在重新恢复世界的平衡。白人杀了他们部落的4个人,白人就要得到同样的报应,阿斯马特人有权这么做——他们不过是拿回了原来被夺走的能量和力量而已。
不过,尽管卡尔·霍夫曼坚信自己找到了真相,把整个食人过程还原得栩栩如生,就跟他当年在现场看见了一般。但最终,卡尔·霍夫曼自己也承认,以上均为听人口述,手中也缺乏真实证据,比如遗骸、遗物等等。
除了“被吃掉”一说,更离奇的还有,上世纪80年代,有探险者号称,在新几内亚的原始部落里拍到了中年迈克尔·洛克菲勒在土著人中生活的照片(下图),并推测,他是在刻意逃避老爸对自己命运的安排,扎根于他心爱的原始艺术....
可是,要知道,有关迈克尔·洛克菲勒的悬赏一直有效,重金之下,为什么不马上开始行动,而是完成探险旅程以后,再发文进行回忆呢?
至今,关于迈克尔的下落,流传最广的,还是那个最为惨烈的版本——他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然后,他成了土著们的晚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