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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岐山县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运输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岐山分局根据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督办通知》要求,对辖区内2户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主要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措施落实、规范检测情况为重点,对排放检验过程中检测设备运行、定期维护、安全防护、标气存放、环保外检、监控设备设置、人员上岗证、危险废物管理、环境安全隐患等进行了全面核查。目前,两户机动车检测机构针对存在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积极整改之中。

下一步,岐山分局依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聚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机动车生产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情况三个方面,加强执法监测联动,实现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并以帮扶整改的方式,查找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提升监管水平,稳步提升县域环境质量。

(来源: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