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的通知

为严格规范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时提交文书、证据的相关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自2021年9月1日起,在异议、评审案件中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当事人提交申请书时,需一并提交本人/本单位及其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人签章的《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

特此通知。

附件:《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1年8月6日

编辑:温 然 | 审核:姜 松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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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提交《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