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政策】

目前,重庆并无住房限购政策。

【限贷政策】

目前,重庆并无住房限贷政策。请自行电话咨询各家银行贷款部门。

【限售政策】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在2017年9月22日发布了限售政策文件: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关于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802号)》,规定23日起,重庆主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一、凡在主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二、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2021年重庆房产税执行政策】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2021年1月1日发布公告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规定测算,2021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22106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

一、征收对象: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二、税率:

1、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三、免税面积:

1、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

2、新购(2017年1月13日之后)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

3、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4、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