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两个人结婚之后,婆婆就一直都在催促着让我早一点给他们生一个孩子,说最好是生一个男孩,因为婆婆的催促,后来我就和老公两个人要了一个孩子,我怀孕的时候也是一直都在城里面去工作,毕竟两个人之生活过的也是并不富裕,买房子,那是需要两个人共同努力,这我要是多干几个月,那家里面就能够多赚几个钱,我是觉得自己这样怀孕不久,肚子也不大,还能上班,我肚子慢慢大了之后,我就不再上班了,就开始出去在家里面安心养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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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看我第一胎生的是一个男孩,那边婆家都特别高兴,我坐月子的时候就婆婆就过来,在家里面照顾我坐月子。婆婆照顾我的时候,家里面是没有少花钱,在花了有将近1万块钱,后来出了月子,我出来了以后她就说,这我和老公两个人在城里面工作,也是没时间照顾孩子,要把孩子给带回老家,在老家去照顾孩子,所以后来这孩子就被婆婆给带回去了。

让我怎么没有想到的是,这婆婆把孩子带回去之后,那每个月给我们要走的费用,那是一次比一次多,什么给孩子买的奶粉钱,给孩子的尿不湿钱,那一个月能够从这里要走6000块钱,这6000块钱我在城里面,什么样的保姆找不到呀,还要找婆婆给我带孩子干嘛?而且我的工资还没6000呢,我就气的不行,和老公吵了起来,这个你妈帮忙照顾孩子,每个月要的钱,那比请一个金牌保姆还要多,你们说哪有那样的人,我直接把孩子给要了过来,放在我娘家那边帮带了。为了这个老公还和我吵架,我是直接和他说了,如果他还要为了这个和我继续吵,那我们就离婚,然后他才不在说话了。大家说,我这样做会不会很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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