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惠从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惠从冰背弃初心使命,纪律观念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私欲膨胀,以案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诉讼及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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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出,惠从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惠从冰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惠从冰出生于1963年12月,山东安丘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正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1年1月,惠从冰任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为副厅级。2017年1月,他任山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2019年8月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今年5月13日,惠从冰主动投案。

7月18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刊文介绍山东枣庄李绍彬案相关情况,其中披露了惠从冰投案过程。

“这样一起重大涉黑案件,背后居然一个‘保护伞’都没有打掉?这不正常!”

据介绍,今年4月,在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中央第九督导组刚一进驻山东,一起“反常”的案件立刻引起了督导组的注意——枣庄李绍彬案。在这起案件中,“黑老大”李绍彬和他的犯罪集团盘踞当地20多年,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15项罪名,甚至公然持枪械斗,团伙聚敛的资产更是数以亿计。然而就是在这样一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竟然没有任何“保护伞”被立案审查调查。

“我们对这个案件,一百个不满意!”在走访群众过程中,这是中央督导组听到的最直接、最响亮的呼声。“黑”有没有打透,“伞”为何没有触碰,“没问题”会不会是更大的问题?带着群众的疑问和期盼,中央督导组向山东直接建议,成立专班督办,紧盯案件,一查到底。

据文章介绍,枣庄当地办案机关也掌握了“保护伞”的线索,但在查办过程中,却总是阻力重重,举步维艰。因为李绍彬及其团伙在当地经营多年,所从事的矿业领域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已经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关系网,李绍彬案被办成了草草了事的“夹生案”。

对此,中央督导组提出督导建议,山东省委高度重视,迅速从全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果断将案件提级办理,“黑老大”李绍彬等人也被异地关押,最大限度排除阻力干扰。从此,案件查办工作驶上了“快车道”,很快梳理出61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其中“大伞”由专案组直接提级办理,“小伞”则由枣庄办案机关在专案组指导下查办,目的就是为了“大伞”“小伞”同步打、相促进。

案件加速办理迅速撕开了突破口,强大威慑让涉案的公职人员坐不住了,不少人选择主动投案交代问题。5月13日,山东省政法委副书记惠从冰向山东省纪委监委投案,主动交代了收受李绍彬贿赂等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随即对他采取留置措施,展开审查调查。相关信息向社会通报后,原本“一百个不满意”的案件获得了群众的点赞:“让违法者胆寒,是教育整顿结出的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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