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共613人,其中城区中学41人,乡镇中学38人,城区小学138人,乡镇小学365人,乡镇幼儿园22人,市特殊教育学校9人。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等详见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城区中小学、乡镇中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乡镇小学和幼儿园: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以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往届毕业生。

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2021年应届毕业生包括的人员详见附件3。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条件。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8月24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6.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现身份为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聘用后与招聘学校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

五、发布公告、公示、通知

按照招聘教师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招聘公告及有关公示、通知,均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和廉江市教育局板块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4日0:00至2021年8月28日24:00,共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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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流程

注册账号→填写简历→报名→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认真、细致阅读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2.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报考。报考多个岗位(岗位组)的,均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报考人员须上传的基本证件材料:个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大一寸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名、学习成绩表、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无需上传)、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须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持小学教育专业毕业证书报考的,还须上传由毕业学校开具的相关培养方向书面证明材料。

择业期内,持广东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考人员,还须上传证明本人为广东生源(即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的户籍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持国(境)外学历报考人员,还须上传证明本人为广东户籍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5.报考人员须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是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版面须完整、端正、清晰,文件不得大于300KB)。

6.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2021年8月24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保证所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致使报考人员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名时间一旦截止(2021年8月28日24: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3.加分政策。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有效期内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证书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但须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由招聘学校负责。

(六)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合格的,2021年9月6日18:00后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招聘教师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七、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全部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9月12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及确定为面试对象。

5.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网上进行公示笔试成绩及拟入围面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