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已于2021年3月16日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至该日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当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但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对于尚未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提出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层

联系人:宋娟

电话:021-68985199

传真:021-689851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

网址:www.nuodefund.com

4.1.2 场外代销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21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规定披露媒介上的《诺德品质消费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诺德品质消费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009)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请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