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剧院、电影院要继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特别是要提前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工作。

(二)坚持科学防控。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各剧院、电影院应当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坚持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重点加强各剧院、电影院精准防控,原则上不对全辖区、全行业实行“一刀切”。

基本要求

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建议暂停营业。

防控措施

各剧院、电影院要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剧院、电影院应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加强清洁消毒。剧院、电影院应当建立《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每场演出前后,应当对场所舞台区、观众区、化妆间、通道、出入口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建议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消毒)。

加强通风换气。剧院、电影院应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出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清洗消毒。

配备防护用品。剧院、电影院应当配备充足的口罩(建议配备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剂等消毒防护用品。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清洁消毒。消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用,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应当定期检查防护用品,及时补充更换。

规范垃圾处理。剧院、电影院应当设置专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口罩、消毒纸巾等用品投入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用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防止满冒,日产日清,并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

设置临时隔离区。剧院、电影院应当设立(临时)隔离区,位置相对独立,设立提醒标识,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并指定专人负责,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加强防疫宣传。剧院、电影院应当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升员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鼓励线上服务。鼓励推广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子票,鼓励使用在线支付,鼓励采取二维码闸机验票,尽量减少直接接触。

 演职人员和观众管理

做好演职人员管理。演出主办方应当与参演单位和个人签订安全协议或者健康承诺书,提前做好对演职人员(含行政、后勤等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并建立《演职人员健康记录表》。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演员人均化妆间面积不低于5平米。

做好入场检测登记。剧院、电影院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观众进入演出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观众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加强现场巡查。剧院、电影院应当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管理,提醒观众在入场、退场及观演期间,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员工健康管理

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剧院、电影院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对员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随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安排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踪相关情况。

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剧院、电影院应当及时对员工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督促员工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卫生健康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个人防护。

 异常情况处置

建立沟通机制。剧院、电影院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报告。

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剧院、电影院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专业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并暂时关闭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