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所以在涉诉时,往往会想到走旁门左道来打赢官司,殊不知,这样做不仅赢不了官司,还可能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去年2月,赵阿姨家里动拆迁涉及诉讼,她在该案中一审败诉。赵阿姨经朋友介绍,得知有位喻某某可能认识“相关人员”,如果要上诉可以找他“办事”。为了“争一口气”,打赢二审,赵阿姨几经辗转,找到这位“人脉很广”的喻某某。

赵阿姨便向喻某某介绍了基本案情,听罢,喻某某告诉赵阿姨“问题也不大”,自己有法院的“关系”,能“通路子”,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打赢上诉官司。赵阿姨心中一喜,马上拜托喻某某帮忙,并且表示一切听从他的安排。

4月8日,二审开庭前两天,喻某某当着赵阿姨及其丈夫的面,称已经搞定,官司肯定能赢,并且一一分析了可能的四种判决方案。喻某某告诉赵阿姨尽快把钱准备好,要去疏通下关系。“多少钱?”“60万,现钞。”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然而看到喻某某如此胸有成竹,赵阿姨咬咬牙,为了胜诉,“60万就60万”。4月13日,喻某某收取了赵阿姨凑齐的60万元人民币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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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法院宣布判决结果:维持原判!赵阿姨这才发觉情况不对,便质问喻某某,并讨要通关系的钱款,喻某某多次回避还款一事。后在赵阿姨多次追讨下,喻某某于5月14日写下承诺书,制定还款计划,并于5月17日向赵阿姨偿还30万元人民币。之后,赵阿姨多次向喻某某追讨剩余钱款未果,无奈之下只能报警。

喻某某到案后,交代所谓的“中间人”其实是“网上找的陌生人”。经查,其在骗取60万元人民币后将其中大部分钱款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喻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涉嫌诈骗罪。近日,杨浦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喻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这种所谓花钱“托人办事”的诈骗手段正是抓住了诉讼当事人及家属“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嫌疑人谎称可以托关系打官司,以此来骗取被害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