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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寿光市纪委监委对寿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二级警长马泮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泮龙身为党员干部、公安干警,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安排他人提供虚假情况,干扰巡察工作;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消费卡;政商交往亲清不分,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财经法规,私设“小金库”;贪欲膨胀,以权谋私,非法占有公款,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马泮龙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寿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寿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泮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潍坊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