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坚决遏制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大祥区纪委对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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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祥区百春园街道神滩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金和华醉驾问题。2018年12月30日,金和华酒后驾车行至邵阳市大祥区西外街将行人撞伤。经检测,金和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5.7毫克/100毫升。2020年1月15日,金和华犯危险驾驶罪被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处理。2021年1月6日,金和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 大祥区农机局正科级退休干部刘放平醉驾问题。2020年9月25日,刘放平酒后驾车途经大祥区敏州路线管所地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刘放平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89毫克/100毫升。2021年1月20日,刘放平犯危险驾驶罪被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处理。2021年2月10日,刘放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大祥区檀江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原所长郭林华醉驾问题。2019年12月20日,郭林华饮酒驾车经西湖路进入敏州路自西向东行驶,在车辆行驶至线管所地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郭林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5.48毫克/100毫升。2020年11月18日,郭林华犯危险驾驶罪及其他犯罪被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1年3月31日,郭林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大祥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