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

大连对占道、违规户外广告牌

出手了!

8月3日

大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通告

将于近期对这些

大型户外广告(占道设施)

进行统一规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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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大连市中心城区

户外广告(占道设施)

规范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户外广告(占道设施)规范管理,提升户外广告(占道设施)设置档次和水平,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大连市临时占道管理暂行规定》《大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大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市城市管理局将于近期组织各区、各相关部门对大型户外广告(占道设施)进行统一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规范整治范围

中山路、五四路、胜利路、黄河路、人民路、西安路、山东路、迎客路、黄埔路、凌水路周边的户外广告和占道设施进行集中整治。

规范整治类型

(一)依法拆除类

1.拆除建(构)筑物楼(屋)顶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2.拆除未按《大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设置的各类占道设施(桥隧广告;占用绿地、道路等设置的违规落地广告;影响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电力设施安全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广告;影响市民正常工作、生活,群众矛盾突出的广告;违规发布造成恶劣影响的广告;未经审批的横幅、充气物、漂浮物等临时广告)。

(二)依法整治类

设置在建(构)筑物墙体(包括玻璃幕墙)上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整治拆除方法及时限

(一) 自行拆除阶段

(2021年8月3日-8月6日)

对于现存的设置在建(构)筑物顶部,存在安全风险的违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违规占道设施,由设置单位和广告经营单位(个人),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自行拆除。

(二)强制拆除阶段

(2021年8月7日-8月15日)

截至8月6日,未按标准及要求自行拆除的违规大型户外广告和占道设施,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各区城管部门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三)规范整治阶段

(2021年8月16日-2022年2月15日)

对设置在建(构)筑物楼体、市政道路上的符合规划的大型户外广告(占道设施),设置单位或广告经营单位(个人)按照《大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2020〕17号《大连市临时占道管理暂行规定》(大城发)〔2020〕1号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广告设施点位符合规范,但广告设施的形式不符合规范,产权单位或广告经营单位(个人)需自行整改,经整改后符合规范标准,由广告经营者与点位产权方协商一致后,到市城市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

相关要求

各产权单位和广告经营单位要自觉维护城市市容形象,主动配合拆除违章户外广告设施和占道设施工作。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涉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单位及全体市民提高认识,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

特此通告

附件:大连市中心城区违规户外广告(占道设施)拆除明细表(第一批)

大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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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