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燕郊俩男子涉嫌“帮信罪”被抓获,两人通过网络跑分洗钱,从中获利十万余元...

燕郊两男子“帮信罪”被捕

小区门口成功抓获嫌犯

为有效遏制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案件高发态势,我局刑警大队以“治乱百日攻坚”和“利剑铸盾”行动为契机,深入打击电信诈骗犯罪,2021年7月25日抓获两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

刑警七中队民警在侦办杨某芳被电信诈骗案件中,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洁和吴某威,后经后续资金流和网络交流账号梳理,确定李某伟和陈某龙也有作案嫌疑。后经信息研判,民警于2021年7月25日16时许在燕郊开发区行宫东大街某小区附近将李某伟和陈某龙二人抓获。

两人通过网络跑分洗钱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伟(男,32岁,贵州省凤冈县人)、陈某龙(男,33岁,浙江省杭州市人)如实交代了于今年6月份以来,在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通过网络途径寻找充值账号用于跑分洗钱,从中获利十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伟、陈某龙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律诠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文章来源于平安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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