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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洛阳讯 近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度第二十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拟征收伊滨区李村镇等2个镇、上庄社区等4个社区集体土地共计29.2672公顷,后续拟作为教育用地、住宅用地。

第二十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1〕41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李村镇等2个镇、上庄社区等4个社区集体农用地18.9159公顷(其中耕地15.3546公顷、林地2.5637公顷、其他农用地0.9976公顷)、建设用地9.1367公顷、未利用地1.2146公顷。以上共计29.2672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二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地块2:东至道湛街、西至用地界、南至韩村巷、北至福民巷;

地块3:东至提驾庄街、西至光武大道、南至用地界、北至司马光路。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项目批准后拟作为教育用地、住宅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诸葛镇司马社区集体土地2.049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9516公顷、其他农用地0.0981公顷);

拟征收诸葛镇西马社区集体土地8.7078公顷,其中农用地7.2648公顷(耕地6.7452公顷、林地0.0356公顷、其他农用地0.4840公顷)、建设用地1.3574公顷、未利用地0.0856公顷;

拟征收诸葛镇诸葛社区集体土地5.9368公顷,其中农用地1.1191公顷(耕地0.9146公顷、其他农用地0.2045公顷)、建设用地4.8177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上庄社区集体土地12.5729公顷,其中农用地8.4823公顷(耕地5.7432公顷、林地2.5281公顷、其他农用地0.2110公顷)、建设用地2.9616公顷、未利用地1.129公顷;

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拟组织伊滨区征迁处、李村镇人民政府、诸葛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拟召集区信访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和李村镇、诸葛镇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社区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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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