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九江房产案秘密开庭成为公开的秘密。

这是错换人生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许敏的善良,答应了熊磊方秘密庭审的要求,所以,结果让许敏一方十分被动。

因为,在这次庭审中,虽然许敏一方提供了足够的购房相关的发票和购房合同,但是,却遭到熊磊方律师的无视。他直接以“继承”来要求法院把房子判给熊磊等人,而无视房子的真正购买方。

这似乎给许敏带来极大的被动。也一度激怒了许敏。

然而,事后,很多网友都说,许敏的善良反而害了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说,确实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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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房子的最终判决并没有下来,而且,由于熊磊方的证据似乎不太充足,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更多的证据,这也就让人多少要轻松一点。

不过,许敏一方切不可轻敌。毕竟,熊磊一方有时有一个特性:无所不用其极。

最终法院到底要如何判呢?这还需要时间和更多的证据。

那么,许敏一方到底还有什么能拿得出呢?

最近,北海舅舅的一席话让我们似乎觉得是一条很好的证据。

他说:许敏买这套房子是2014年的事,当时姚策到了当婚的年龄,原来的房子尽管是学区房,但是,陈旧、狭小。所以就买了现在这套房,也就是说,当时买这套房的时候,姚策还没有结婚,甚至都不知道熊磊是何人。而且,这套房有种种证据能证明是许敏花钱买的,而且,按揭也是他们在还。所以,这完全就是属于婚前财产。

而如今,熊磊却要把这套房占为己有,真的有点让人无法接受。

就如网友所说:这是属于不当得利,这是不应该有合法拥有权的。许妈买的这套房是给自己的亲生儿子的。而姚策不是亲生儿子,而且可能是被人偷换给许敏的,他凭什么拥有许敏的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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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中国,这种赠与与继承都是非常常见的,但是这都是基于基本的真实关系而定的。如果出现这里所说的许敏与姚策的关系,无疑是一种最大的悲剧。把孩子养到28岁,却发现这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这是怎样的悲痛与打击。而又发现这一切似乎都有人为因素,这有让人变得怎样疯狂。在这一期虚假的关系里,却错误地做出了很多的决定,这一切都是基于原来的错误的关系上的,所以,如果失去了基本的事实,这一切还有意义吗?

所以,即使熊磊的代理律师提出了“继承”这一个概念,也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从目前来看,双方的压力都很大,不过,从法律和情理上看,许敏都应该最终得到房子才对,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