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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黄土庄镇小港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地块1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小港村农民集体,南至唐迴店村农民集体,西至双村农民集体,北至掘山头村农民集体)的土地。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0〕1635号),用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该项目地块1拟征收土地面积0.113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1129公顷、林地0.0003公顷)。依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项目建设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地上附着物根据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0.1132公顷位于我市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共计6.834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黄土庄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黄土庄镇白庄子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用地地块5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庄子村农民集体,南至白庄子村农民集体,西至白庄子村农民集体、山河营村农民集体,北至山河营村农民集体)的土地。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1〕1635号),用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该项目地块5拟征收土地面积为0.2566公顷,其中农用地0.2257公顷(其中耕地0.0917公顷、园地0.0907公顷、林地0.0046公顷、其他农用地0.0387公顷),未利用地0.0309公顷。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其中本次征收土地0.1345公顷位于我市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万元/公顷;0.1221公顷位于我市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共计10.7421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黄土庄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黄土庄镇东城子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地块4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东城子村农民集体,南至水利局创业渠引渠,西至水利局创业渠引渠,北至大唐迴村农民集体);地块5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东城子村农民集体,南至山河营村农民集体,西至东城子村农民集体,北至大唐迴村农民集体、水利局创业渠引渠)的土地。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0〕1635号),用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该项目地块4拟征收土地面积0.00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083公顷(其中园地0.006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8公顷),未利用地0.0003公顷;地块5拟征收土地面积2.843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7658公顷、园地0.6706公顷、其他农用地1.4073公顷)。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2.8523公顷位于我市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共计104.811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黄土庄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黄土庄镇大唐迴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地块3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东至大唐迴村农民集体,南至水利局创业渠引渠,西至水利局创业渠引渠,北至大唐迴村农民集体)的土地;地块4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东至大唐迴村农民集体,南至东城子村农民集体,西至大唐迴村农民集体,北至交通局公路管理站)的土地;地块5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东至水利局创业渠引渠,南至东城子村农民集体,西至大唐迴村农民集体,北至水利局创业渠引渠)的土地。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0〕1635号),用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该项目地块3拟征收土地面积0.1834公顷,其中农用地0.1724公顷(全部为园地),未利用地0.0110公顷;地块4拟征收土地面积3.9806公顷,其中农用地1.0090公顷(其中园地0.9964公顷、其他农用地0.0126公顷),未利用地2.9716公顷;地块5拟征收土地面积0.111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园地)。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4.2757公顷位于我市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共计47.5214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黄土庄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黄土庄镇东小汪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地块5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东小汪村农民集体,南至白庄子村农民集体,西至东小汪村农民集体,北至山河营村农民集体)的土地。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0〕1635号),用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该项目地块5拟征收土地面积2.2050公顷,其中农用地0.3170公顷(其中园地0.0758公顷、其他农用地0.2412公顷),建设用地0.3586公顷,未利用地1.5294公顷。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其中本次征收土地1.2919公顷位于我市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万元/公顷;0.9131公顷位于我市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共计12.084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黄土庄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黄土庄镇双村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地块1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双村农民集体、掘山头村农民集体、小港村农民集体,南至唐迴店村农民集体,西至双村农民集体,北至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鲍家庄村农民集体)的土地。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0〕1635号),用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该项目地块1拟征收土地面积1.700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4186公顷、林地0.0855公顷、其他农用地0.1964公顷)。依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项目建设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地上附着物根据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其中本次征收土地1.7005公顷位于我市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共计102.667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黄土庄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黄土庄镇山河营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项目地块5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山河营村农民集体、白庄子村农民集体,南至东小汪村农民集体,西至山河营村农民集体,北至东城子村农民集体)的土地。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0〕1635号),用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该项目地块5拟征收土地面积2.8450公顷,其中农用地2.7673公顷(其中耕地0.0141公顷、园地2.2365公顷、其他农用地0.5167公顷),未利用地0.0777公顷。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其中本次征收土地0.0005公顷位于我市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万元/公顷;2.8445公顷位于我市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共计101.6983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黄土庄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黄土庄镇栲栳山一村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地块2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栲栳山一村农民集体,南至交通局公路管理站,西至栲栳山一村农民集体,北至唐迴店村农民集体)的土地。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0〕1635号),用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该项目地块2拟征收土地面积4.271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4.2715公顷(其中耕地3.6245公顷、林地0.5554公顷、其他农用地0.0916公顷)。依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项目建设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根据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4.2715公顷位于我市第 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共计257.8918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黄土庄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黄土庄镇小唐迴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地块1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小唐迴村农民集体,南至交通局公路管理站,西至小唐迴村农民集体,北至交通局公路管理站)的土地;地块2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小唐迴村农民集体,南至唐迴店村农民集体,西至小唐迴村农民集体,北至交通局公路管理站)的土地。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0〕1635号),用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该项目地块1拟征收土地面积3.074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9490公顷、其他农用地0.1254公顷);地块2拟征收土地面积1.435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3719公顷、林地0.0145公顷、其他农用地0.0488公顷)。依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项目建设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根据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4.5096公顷位于我市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共计272.2671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黄土庄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黄土庄镇掘山头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该项目地块1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掘山头村农民集体,南至小港村农民集体、双村农民集体,西至双村农民集体,北至掘山头村农民集体)的土地。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0〕1635号),用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该项目地块1拟征收土地面积0.137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依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项目建设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依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项目建设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地上附着物根据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0.1377公顷位于我市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共计8.3136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黄土庄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黄土庄镇唐迴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地块1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唐迴店村农民集体,南至小唐迴村农民集体,西至唐迴店村农民集体,北至小港村农民集体、双村农民集体)的土地;地块2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唐迴店村农民集体,南至栲栳山一村农民集体,西至唐迴店村农民集体,北至小唐迴村农民集体)的土地。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0〕1635号),用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该项目地块1拟征收土地面积4.110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8432公顷、林地1.0393公顷、其他农用地0.2277公顷);地块2拟征收土地面积6.214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6387公顷、园地1.9995公顷、林地1.2127公顷、其他农用地0.3636公顷)。依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三河与平谷交界段项目建设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根据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10.3247公顷位于我市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共计623.3538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黄土庄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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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李旗庄镇李民庄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三河市2021年第3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三河市2021年度第32批次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李民庄村农民集体;南至李民庄村农民集体;西至李旗庄村农民集体;北至李民庄村农民集体、三河市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2.1052公顷,依照现行城乡规划,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面积为2.105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全部为耕地)。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市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共计127.101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李旗庄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来源:国土资源、三河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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