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三天之内必须让你姐搬出我家!”李丽华对丈夫永达发出最后通牒。结婚七年了,女儿也七岁了,可是她们的婚姻撞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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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热恋时的浪漫与潇洒, 随着双方的熟悉和生活的压力而荡然无存。以前听说夫妻“七年之痒”,丽华只是笑笑,她从来都不信这个。可是命运却跟她开了个玩笑,结婚第七年,老公突然和她吵得很凶。甚至提出了离婚,仿佛他们也被施了“七年之痒”的魔咒。

李丽华和老公结婚的时候,已经怀了七个月的孕了。她的母亲不看好他们的婚姻,知道金永达的母亲在当地是个厉害角色,怕丽华嫁过去受委屈,不同意这桩婚事。在女儿怀孕两个多月的时候,母亲坚持要她把孩子打掉,

可是丽华认为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自己和金永达结婚后就住在城里。不和婆婆住在一起,也就不会有矛盾。自己和金永达自由恋爱的,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她舍不得丢弃这份感情。

母亲看着丽华日益隆起的肚皮,不得已同意了这桩婚事。当两家大人坐在一起商讨婚事的时候,永达的母亲和丽华的母亲就闹得很不愉快。

永达的母亲认为,自己家在城里买了房子,儿媳肚子已经这么大了,迟早是自己家的人,她既不愿意给孩子们举办婚礼,彩礼更是一毛都不愿意掏。大人们僵持着,丽华的肚子却一天比一天大。

丽华的母亲,一面埋怨丽华,一面又心疼女儿。在丽华怀孕快七个月的时候,她只好妥协了。丽华母亲要求永达的母亲,彩礼可以不要,但是婚礼必须隆重一些。丽华出嫁那天,母亲为了给女儿撑面子,买了一辆十万块钱的车做陪嫁,另外还塞给了丽华五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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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华和永达结婚后,住在县城。丽华为了结婚的事情,心里对婆婆很不满。自她嫁给丈夫以后,除了过年过节,其余时间她很少回婆婆家。丽华和丈夫结婚三个月就生下了女儿。婆婆嘴上说生男生女都一样,可是丽华生完孩子刚出院,婆婆借口农活忙,一走了之。

永达的姐姐——丽华的大姑子是个嘴碎脾气火爆,性格强势的人,她经常在母亲面前说丽华的坏话,说丽华不检点,婚前就怀孕。丽华和大姑子吵了几次,两人关系降到了冰点。

大姑子的火爆脾气,嫁到婆家以后,一家人整天吵得天昏地暗。大姑子的丈夫在结婚十年后,终于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大姑子离婚后没地方可去,拎着包裹就住进了弟弟家里。

丽华不愿意,大姑子说:“我又不会常住你家,再说了,我住你家又不会白住。你上班忙的时候,我还可以给你帮忙搞搞家务,接送孩子。”大姑子这样说,丽华也就不好再说什么,只好任由她住下了。

谁知,大姑子自从住进丽华家以后,她成天吃现成的,喝现成的,家务活她根本不沾边,更别说帮丽华接送女儿了。有时她还把袜子,衣服乱放一气,把家里弄得一团糟。

丽华向丈夫抱怨大姑姐太懒,丈夫却反过来责备丽华心眼窄小,没有包容心。丽华说让大姑姐自己出去租房住,丈夫为这事还和她吵了一架。大姑姐看自己的弟弟站在自己的一边,更不把丽华看在眼里。

大姑姐在丽华家住了七个月的时候,丽华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和丈夫又吵了起来:“三天之内必须让你姐搬走,如果她继续在我们家的话,我们的婚姻也就到头了。”

谁知丈夫对丽华说:“那你搬走吧, 我妈说你这个女人不贤惠,让我们离婚。”丽华一气之下对丈夫说:“离就离,我受够了你们这一家人。”

丽华和丈夫协议分割财产的时候,房子是以婆婆的名义买的,属于婚前财产,和丽华没关系。至于存款,他们结婚这几年,除去吃喝花费,还有孩子的教育费,也就存了十几万元,按理说丽华只能分到六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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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丽华和丈夫之间本没什么实质性的矛盾。只是为了大姑姐,两人的婚姻就要走到尽头了。想到离婚后,孩子就生活在单亲家庭,丽华有些后悔了,她又不想离婚了。可是丈夫为了大姑姐,就要和自己离婚,她不知道这样的婚姻值不值得坚持下去。(图片来自于网络,图文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