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越野是一项极具刺激性和挑战性的运动,越是难以征服的地形,对于越野爱好者来说越具有吸引力。但这些地方的危险系数也很高,在越野时一定要对自己的技术以及地形有清晰的认知,避免在途中发生意外。

近日,内蒙古的一位丰田霸道车主在尝试穿越一条河流的时候,不幸溺亡,车子也沉入水中,而在一旁岸边“观战”的车友则目睹了车主溺亡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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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有一辆坦克300越野SUV强行横渡河面,在非常侥幸的情况下得以通过水面。见此情形,一辆丰田霸道车主也跃跃欲试。

然而在行驶过程中,车子沉入水中,眼看车越陷越深,慢慢被水淹没,司机和副驾上的朋友虽然在情急之中都从打开的车窗里爬了出来,但是遗憾的是两人都不会游泳。

最终司机没有撑到救援人员赶来救援就溺水而亡,而副驾上的男子则因为不停在河水中“狗刨”等到了救援,捡回了一条命。而在岸边观战的车友则目睹了车主溺亡的全过程却无人施救。

一条鲜活的生命消失在岸边的车友的眼中,这让许多车友都感到非常后怕和震惊。当时溺亡司机的妻子也在岸边的现场,亲眼目睹了丈夫被河水夺去了生命。她在岸边悲痛欲绝地哭了起来,越哭越伤心,最后整个人都哭得晕了过去。

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作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男子驾车渡河溺水,哪些人有救助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上述案例中,根据案例实际情况来看,如果说本次越野活动有组织者,那么就应该由活动组织者按照安保义务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如果说本次活动没有组织者,纯越野发烧友们自发组织的一次越野活动,且其他参加者对司机的溺亡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就责任应由溺亡者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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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现在,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