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日常的生活环境中,如果噪音过大会对人们的身体产生危害,不利于人们休息睡眠,长时间的待在噪音的环境中也会导致听力下降、耳鸣、心悸不适等症状,这会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身心健康。现实中总有一些人不顾他人感受,对生活中产生的声音没有一个很好的控制,将左邻右舍、楼上楼下的居民折磨得非常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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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家是每天00:30——1:00动静特别大!”

“我不知道他家在干嘛,从听觉上感觉就是在跑,‘咚咚咚’地来回跑,再一个就是拉小车,是在夜里,不是白天!”

近日,家住北京市西城区某小区的夏女士表示,从2018年年底到现在,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她一直饱受着来自楼上住户的噪音侵扰,吵闹的噪音每天半夜和凌晨都会准时准点响起,这严重影响到了夏女士的正常睡眠,也危害到了她和家人的身心健康。

楼上住户凌晨制造噪音,楼下女子不堪其扰

据夏女士讲述,她家楼上住着的是武先生夫妇,夫妻俩都很年轻。在2018年,武先生的妻子生下了一对双胞胎,为了方便带孩子,武先生在家中雇了两个保姆,从那以后从武先生家中传出来的噪音就一直没有断过,每天盘旋在夏女士头顶,让她不堪其扰。

夏女士:“从厨房门口一直到卧室里面,来回地跑,大概持续40分钟,这是第一次噪音时间;然后第二次的时间就是凌晨4:20分开始一直到凌晨5点,每天如此……否则我不会去提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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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夏女士只好通过物业工作人员找到武先生沟通协商,打算找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但是武先生的回答却让她有些不满。

“他当时跟我说他们家孩子小,每天得吃两遍夜奶,一次是00:30,一次是4:30,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每天的噪音都这么准时了,可能是因为他家的两个保姆个子比较大,所以才会那么大的噪音。”

夏女士希望武先生家的两位保姆可以动作轻点,但是武先生却不以为然,并且表示:“有噪音你不要理就好了,我们家保姆是粗人,都是下田干活的人,她们出点噪音很正常,有噪音您就别理。”

夏女士称:“他们家是从来不开门的,不管是物业去敲还是我去敲,都不开门。”夏女士与物业的工作人员曾多次试图与武先生进行沟通,然而武先生一家人却从不出面,夜间噪音问题也丝毫没有改善,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噪音问题不见改善,女子身体备受影响

夏女士回忆道:“他们有一段时间会突然往地上扔一个什么东西,我真的不知道他们在干嘛……”

据夏女士提供的视频中可以很明显地听到楼上一直在发出“咚咚咚”的声音,声音的大小确实已经到了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程度。因为长期忍受噪音而睡眠不足的夏女士身体状况也变得越来越差。

夏女士:“这次比较严重的是出现了二联律,二联律在医学上的解释就是心脏骤然收缩,能放开的话人只是会不适,放不开的话,就再见了……”

为了弄清楚楼上的噪音到底有多大,夏女士特意买了一台分贝仪。在夏女士提供的一段测试噪音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在凌晨时楼上的噪音已经达到45分贝,最高的时候甚至超过了50分贝!

按照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标准,一般生活环境内产生的声音应该在40分贝以内,很明显楼上的声响已经超出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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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女士:“物业说让我打12345这个电话,我就打了,打了20次,接到这个民警就会来。”

在2019年11月,在夏女士的求助下,当地派出所曾出面调解过此事,当时武先生承诺会尽快更换保姆,并且会在家中安装一些隔音防护措施,全部布置完毕后,武先生还将隔音措施拍照发给了夏女士。

本以为此事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然而在之后的日子里,夏女士却发现楼上的噪音依然存在,没有丝毫改善。某日夏女士的朋友来到其家中做客时,楼上的噪音再次响起,于是夏女士与朋友二人当即上楼敲门理论。

楼上开门后,夏女士发现武先生的家中只铺了一张非常薄的小垫子,小孩子正在上面玩耍蹦跳,而这张薄垫子几乎完全没有隔音效果。连夏女士的朋友都觉得噪音过大,对楼上住户表示“你们有空也到我们那屋感受一下”。

夏女士称,那段时间父母和她一起居住,母亲刚刚做完大手术,急需休养,为了保障全家人的休息,2019年年底,夏女士决定和家人搬出去租房子居住。

“持续两年在外面租了房子,只为睡个觉,因为我父母也需要休息。我们经济上身体上都受到了太大的创伤!”

邻居双方因扰民问题对簿公堂

明明有家却不能回,夏女士认为一直在外面租房子总不是个办法。于是在2021年5月份,夏女士一纸诉状起诉了武先生一家,要求其停止发出噪声,同时对自己及家人赔礼道歉。并且夏女士还要求对方赔偿这段时间以来因看病、搬家、租房等给自己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此案于2021年7月份在北京西城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在答辩时,被告人武先生的代理人陈述道:“双方居住的小区是一个筒子楼的构造,楼层所有的住户进出都在同一个单元和楼梯,隔音效果特别差。原告所称的其个人所体验出来的噪音,实际上是正常家庭生活中一定会产生的一种声音,不能把它认定为噪声。另外也不能证明原告所称的声音是从被告家中发出来的,因为楼上独特的构造形式,所以每一家都有可能发出噪声,原告应当负有容忍的义务,不能因为其对声音敏感的特性,而限制被告在家中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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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人透露,不久前武先生一家已经搬离该小区。虽然武先生现在已经搬走,但二人的官司却并没有结束。

因为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方武先生提出,原告之所以会发起这次诉讼是因为报复心作祟,武先生的代理人表示:“被告在2020年8月份,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发起了针对原告的一个名誉权侵权的诉讼,原告由此产生不满,这才是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所在。”

女子录视频当证据反被起诉

原来早在去年5月份,夏女士就曾录制过一段噪音视频,并将这段视频发到了自己在某公众平台的账号上,没想到视频一经发出,立马就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很多人对这种现象表示抵制,并发出了一些不利于武先生的言论。

武先生认为,夏女士在公众平台上说他纵容保姆、没有道德底线、仗势欺人,用文字引导网友,进行误导性的宣传和发表一些消息,使公众对其产生一些误解,导致自己名誉权急剧降低,所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夏女士提起了诉讼,要求夏女士删除网上的视频、对自己赔礼道歉,并向夏女士索要名誉侵权损失费12万元。

对于此事夏女士也做了回应,她表示自己之所以录视频是因为想要留下证据,如果将来需要对质的话,可以用视频中的内容反击。而发到社交平台上是为了更清晰地保留时间日期,而事发时自己正在气头上,就配了一些文字上去,夏女士表示,没想到视频会引发那么多人讨论,网友的评论是自己无法左右的。

夏女士:“从2019年至今我已经忍了太长时间了,多少次敲门就是不开,明明在里面说话、玩,就是不给我开门,你说我该找谁去?”

大概在法院立案两个月后,武先生突然来楼下找到了夏女士。在夏女士提供的两人谈话录音中,武先生表示:“我知道打扰您了,我们现在正在找房子,肯定搬走,但是您不该利用这种方式。”

夏女士:“我利用什么方式?请你说明白!我也打算搬走,而且我早就出去住了好吧,我不是生气,我也生不起这气,我们家都不敢住进自己的房子里了,您那保姆忒厉害!”

武先生:“您拿发到网上这种方式诋毁我。”

夏女士:“我怎么诋毁你了?哪一样不是事实?”

武先生:“如果您能够删除那段视频以及留言,我将在互联网法院撤诉。”

噪音引发纠纷,邻里互相起诉

对于武先生这种说法,夏女士虽觉得有些意外,但最终本着息事宁人的想法,她也认可了武先生的提议,删除了自己发布在网上的视频,但当时双方并未签署任何的和解协议,没想到在2021年1月,夏女士再次收到了互联网法院的通知。

夏女士:“还是互联网法院,还是名誉权,完全一样的事情,而且视频我已经删了很久了,我当时给他发了一个信息,问他是不是搞错了,他说没有,法庭上见!”

双方本已经对此事做出了协商,没想到武先生却再一次就名誉侵权问题将夏女士告上了法庭,对此夏女士不免有些气愤,她觉得武先生这种行为就是出尔反尔。本就因噪音问题饱受煎熬,有家不能回,录视频留证还反被对方两次起诉,夏女士一气之下便将武先生也告上了法庭,希望武先生对其中家发出噪声扰民的行为做出赔偿。

夏女士所在小区的物业人员也表示,因噪音而引发的问题每年都有,物业方也在楼道内张贴了相关提示。

夏女士与武先生就噪音纠纷与名誉侵权而相互提起诉讼的两起案件目前均在审理当中,夏女士也希望法院最终可以给自己一个合理公正的结果。

针对夏、武两家纠纷案件,有律师表示:“夏、武双方因楼上楼下的噪音问题对簿公堂,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但无论官司怎么去打,只要双方不搬家,就只能按照《民法典》标明的‘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否则这种长期共处的关系,是无法通过官司来解决的。至于由此所衍生出来的‘名誉权’案件,其中的关键在于夏女士是否有《民法典》中规定的‘捏造、歪曲事实’,或者使用侮辱性的言辞等对武先生名誉进行过贬损的行为,如果有,就涉及到侵权,如果只是为了固定保存证据,那就没有问题。”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官司或许可以争一时长短,但却不能保证邻里和睦。人们无法选择邻居,但是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住户之间需要做到自律与包容,与人为善、与人方便、努力去做一个良善之人,永远是最正确的选择!

那么对于“邻里相处之道”,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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