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电影遭殃了!

起因,实在令人发指。

几天前,有网友通过线上电影节渠道,偷录郑保瑞执导的《智齿》,放到网上公开传播。

要知道,这片不仅尚未公映,甚至连档期都没定,更别提DVD/蓝光发售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更细思极恐的是,

没过多久,便有4000多人看了泄露资源,兴冲冲跑去豆瓣指点江山、挥斥方遒。

全然不顾影片版权和创作团队的付出。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在《智齿》外泄前,还有一件与电影相关的丑闻,不该被遗忘。

歌手乃万看《革命者》的时候,拿出手机对着银幕咔咔一顿拍,并将照片上传到社交平台。

这件事,导致她再次被骂上热搜。

为啥把这两件事放到一起说?

一个偷录尚未公映的电影,故意外泄资源。

一个偷拍正在公映的电影,显摆当做谈资。

它们本质上,都是盗摄行为

盗摄有多可怕?

进入电子时代以来,它就像电线杆小广告一样,难以撕扯干净。

只要有电影上映,就能在微博和朋友圈里,发现各种盗摄图片和视频。

但奇怪的是,如果你想制止这种行为,却经常遭到反呛:

“我都花钱了,怎么不能拍?”

好,为了还电影一个公道,为了还电影院一个清净,扒叔今天就来掰扯掰扯,为啥不能盗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01

为什么拒绝盗摄?

先普及一个概念。

到底哪些行为算盗摄?

CCTV6年初的一期《今日影评》节目,专门请律师确认了四种常见的盗摄行为

1.在电影院偷录电影正片。

2.在电影院偷录电影彩蛋。

3.观看电影时,拍摄照片,并且发微博、朋友圈。

4.在电影院拍摄上述内容,不传播也属于盗摄。

划重点:也就是说,只要你对着银幕拍摄,无论是拍照还是录像,不管有没有传播,都构成了侵权行为。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想问。

只是对着银幕咔嚓一下,有必要这么上纲上线吗?

扒叔想说,还真有必要。

因为,你可能并不了解,盗摄行为在国内有多严重!

基本院线上映的新片,都逃不过它的魔掌。

不信的话,你随便在微博搜近期上映的电影,就会发现《革命者》《1921》《中国医生》《当男人恋爱时》等新片几乎全中招

盗摄,似乎已经变成一种在社交平台打卡的常态。

《革命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921》

《中国医生》

《当男人恋爱时》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盗摄群体里不止有普通观众,还有公众人物

像海清、岳云鹏、蒋勤勤就是盗摄座上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盗摄者到底是什么心态?

从上面几张图,就可以看出。

大部分盗摄者,都想通过这种方式,记录自己观影的感受,表达对电影的喜爱。

他们的配文通常都这样写:

“好好看,太好哭了。”

“看到这样的电影,舒心。”

“贾樟柯导演的电影,一直爱。”

甚至还有人把盗摄片段,拿去给导演看,证明自己有多喜欢

扒叔还记得,在2019年的平遥电影展上,就有观众用手机偷录尚未公映的电影《犬鸣村》。事后拿着盗摄片段,在导演清水崇面前播放,反复跟他强调:“我很喜欢这个电影”。

结果,气得导演直接说:“如果你带盗摄片段回家,那我就送你去犬鸣村。”

虽然盗摄者认为,把偷拍素材上传到社交平台,是替电影做宣传。

但实际上,却是好心办坏事。

有多坏?

让我们把时间线往前捋,回顾近几年最严重的一次大型盗摄事件,看看盗摄对电影带来了哪些危害。

第一重危害:提前剧透,损失票房。

上一次出现大规模盗摄行为,是2019年《复联4》上映的时候。

作为漫威电影宇宙第三阶段的终结篇,这片最大的卖点就是剧情走向和角色命运。

然而,就在它上映当天,出现了大型影迷盗摄现象。

成百上千位观众,在微博上传盗摄图片和视频,并且附赠剧情解读。

看上去,他们是在纪念一个电影系列的结束。

实际上,这种大型盗摄行为,已经构成了影片内容的提前泄露。

只刷刷微博就能看完剧情详解,连彩蛋都剧透的明明白白,谁还会去电影院买票看呢?

不得不说。

对观众而言,盗摄影响了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

对片方而言,盗摄更直接造成了影片的票房损失。

第二重危害:无视法律,侵犯版权。

我国201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早就明确: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由此来看,盗摄本身就是侵犯版权的行为。

更何况把盗摄资源传到网上,当做谈资继续咀嚼发酵,更是一种鼓动人们淡薄版权意识的无知行为。

第三重危害:恶意牟利,滋生盗版。

在千奇百怪的盗摄大赏里,单纯偷拍视频和图片,还不算最过分的。

更过分的是,有人在影院内偷录全片,拿到网上去贩卖。

继续拿《复联4》举例。

影片于2019年4月24日在中国内地上映,当日就出现了侵权的盗摄资源。

而且,仅一天时间,影片的侵权盗摄链接就多达2000多条。

当盗摄已经成为一门生意的时候,它也就从侵权行为变成了违法行为。

它不仅侵犯了影视作品、出品方、制作方的合法权益。

还打破了影视行业的生态。

这时候,你还敢说,拒绝盗摄是小题大做吗?

02

7.87亿的黑色产业链

盗摄的极端副作用,就是滋生盗版乱象。

而且,这个乱象,远比你看到的复杂。

《复联4》盗摄资源事件只是冰山一角。贩卖盗摄资源,早已形成了黑色产业链。

扒叔一点也不夸张,无论是华语片还是外片,只要是院线上映的电影,都有被盗摄偷卖的可能。

中国版权协会曾公开一组数据。

在2019年春节档期间,《飞驰人生》《流浪地球》《疯狂的外星人》等8部热片同时出现贩卖盗摄资源的情况。

这8部电影的侵权盗摄资源链接达到了3.89万条,总点播播放量约为8288.2万人次,造成票房损失约为7.87亿元。

盗摄者怎能如此猖狂?

这同样引起了公安部的注意。

针对2019年春节档的盗摄情况,公安部发起了净网行动。

央视《焦点访谈》曾跟踪报道这件事。

调查结果,让人大吃一惊。

这帮做盗摄资源的人竟然是团队作业,而且有严密的组织分工。

具体怎么操作呢?

首先,他们想方设法贿赂影院内部人士,打通盗摄渠道。

然后,再用机器盗摄影片。

最后,将资源传到网盘,出售、发行盗摄链接。

由此形成黑色产业链的闭环

当盈利达到一定高度后,盗摄团伙还会拉拢其他人入伙,搞线下加盟。

在这次公安部的净网行动中,有4名贩卖盗摄资源的被告,一审判4-6年,处罚人民币1280万元。

但杜绝盗摄资源,仅仅是罚款和判刑,就够了么?

扒叔复盘了这个黑色产业链,发现每个环节,都惊人相似。

一切都是因为——贪念

因为贪念,盗摄者瞄准了部分观众爱贪小便宜的人性弱点,动了走歪门邪道的念头。

因为贪念,影院方接受了盗摄者的黑钱,利用职务之便,打通盗摄正版片源的渠道。

因为贪念,部分观众全然不顾版权意识和创作者的付出,事后还要去豆瓣装模作样的点评一番。

贪念才是贩卖盗摄资源的源头

你是否想过,当贩卖盗摄资源,足以让影片损失上亿票房的时候。

它的副作用,已经不止是干扰良性的市场环境,更打击了电影创作者的信心。

吴京在得知自己主演的《流浪地球》遭遇盗摄资源冲击后,曾公开表态:

这是砸认真工作的创作者的饭碗。”

沈腾在听说自己主演的《飞驰人生》被贩卖盗摄资源,忍不住说:

“盗版行为就像人贩子,我们的孩子被盗走了,我们很心痛。”

黄渤在听说《疯狂外星人》出现盗摄资源后,语重心长地说:

“盗版对创作者的创作信心来说,是一个很严重的打击。”

你看,盗摄就像个黑洞,既吞噬了文明的观影公德,又吞噬了规范的市场秩序,最后只能让创作者们寒心寒心再寒心。

试问。

如果连创作者都失去信心了。

我们还能看到那么多精彩电影吗?

难道真要等到,无片可看的时候,盗摄现象才能停止吗?

别因为一己贪念,逼中国电影走上绝路。

03

如何杜绝盗摄?

像贩卖盗摄资源的违法行为,只要掌握足够证据,便可依法惩罚。

但是,像普通观众在影院内对准银幕拍照片、小视频的盗摄行为,却很难一网打尽。

因为,很多人是明知故犯。

可能有人会说,扒叔言重了。

其实不然。

仔细想想,每张电影票的背后,是否都印有“影院内禁止摄影、录音及录像”的字样?

在电影院的取票机上,是否有“观影请勿拍照录像”的提醒?

甚至像百老汇、万达等影院,还会特意录制短片,在正片放映前循环播放。

提醒观众不要拍照、录音、录像。

百老汇映前提示短片

电影院的反盗摄提醒,已经做到这个份上了。

如果还选择无视,扒叔只能说,这就是明知故犯。

说到底,盗摄为什么难以约束?

因为,我们对大多数盗摄行为的约束都太温和了,基本停留在约定俗成的观影道德层面。

遇到盗摄行为,真正站出来制止的,还是太少。

看看其他地方的影院,是怎么对待盗摄行为的。

中国香港的百老汇电影中心,一旦发现盗摄行为,直接将面临刑事监控,最高可罚款港币50000及监禁3个月

中国台湾的电影院,一旦发现盗摄行为,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

而且是真的有人在台湾,因为盗摄被判刑3个月。

如果我们对一切电影院盗摄行为的惩罚,都如此严厉。

相信,盗摄行为定会收敛很多。

但就目前的环境来看,只依靠法律来杜绝盗摄还不够。

那要怎么做呢?

说白了,杜绝盗摄需要国家行政部门、网络监管部门以及各大电影院线一起监督和打击。

但最关键的,还是要靠观众自觉守护。

那些喜欢盗摄的人,嘴上说着是为了留念。

可是,当灯光暗下、银幕拉开,那流动的真挚情感,那变换的绝美画面,真的可以用盗摄来捕捉吗?

如果盗摄也可以来记录情感,那跟备受诟病的拍照式旅游有什么区别?

情感要用眼来接收,用心来体会,它的目的是达到精神共鸣。

当你掏出手机的那一刻,既干扰了情感的传递,又打破了约定俗成的观影道德。

又何谈欣赏电影呢?

好莱坞著名导演马丁·斯科塞斯说过一句话:

电影是关于美学、情感和精神上的真相。”

而看电影,就是无限接近这三重真相的过程。

这种绝妙体验,无法用冷冰冰的机器禁锢,更不需要发到社交平台,用点赞和转发来衡量。

如果真的想纪念,拍电影票根,或者用剧照、海报代替盗摄,都可以达到相同的效果。

而且,官方的电影海报,不比你的盗摄图美观吗?

所以,从今天开始,别再说因为想留念而盗摄了。

为了维护文明的观影秩序,为了尊重电影创作者的尊严,为了杜绝贩卖盗摄资源乱象。

请不要盗摄!

请不要盗摄!!

请不要盗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