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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近日,龙游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3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詹家镇夏金村党员董国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4月24日20时25分,董国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龙游县衢龙路九里立交桥,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5月13日,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董国栋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21日,董国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模环乡兰塘村党员袁志荣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8月27日20时40分,袁志荣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龙游县湖镇镇新建路沙湖路路口,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8月28日,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袁志荣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25日,袁志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小南海镇红船头村党员徐一庆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8月21日22时许,徐一庆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经西虎线胡家路段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93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徐一庆血液乙醇含量为126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9月2日,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对徐一庆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1年5月28日,因徐一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浙江省龙游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