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巡查至S603环万佛湖公路时,发现一台履带车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在公路上违法行驶,造成公路路面损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大队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一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当即责令违法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丈量,违法当事人损坏公路路面约1.1公里,计3000平米。经执法人员当场宣传保护公路的法律法规和批评教育后,当事人表示接受处理,履行了赔偿责任。

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强道路巡查力度,截至目前已查处各类涉及违法案件30多起,有效的保护了我县的公路安全畅通。(李军 叶文明)

六安头条网

六安的今日头条